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新郑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8年12月4日至12月26日,对新郑市轩辕路新建和改造、桃园路新建及道路标志标线等工程项目(第一标段)进行了审计。
一、工程基本情况
新郑市轩辕路新建和改造、桃园路新建及道路标志标线等工程项目(第一标段),位于新郑市轩辕路西段,西起轩辕路与G107交叉口,东至轩辕路与褚庄路交叉口,全长620米。主要施工内容:15米宽机动车道,两侧各2米宽绿化设施带和6米宽人行道及雨污水工程等。
2015年1月30日,新郑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轩辕西路新建和拓宽改造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新发改综字〔2015〕4号)批复工程总投资为2342.36万元(西起G107,东至故里百家姓广场)。其中,新郑市轩辕路新建和改造、桃园路新建及道路标志标线等工程项目(第二标段)(西起褚庄路,东至故里百家姓广场)已审计,审定金额510.79万元,具体内容详见新审投报〔2016〕106号。
河南宏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该工程施工招标相关事宜。2015年9月24日在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了公开招标,最终确定中标单位永平建设有限公司,中标价13262452.06元。设计单位河南意佳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新郑市建设工程监理公司,新郑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作为项目法人全面负责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该工程2015年12月10日开工,2017年5月22日竣工,验收结果为合格。
施工过程中变更签证主要有:1.增加污水井一座;2.机动车道污水检查井钢纤维混凝土井盖变更为球墨铸铁井盖;3.取消树池、两侧护坡片石砌筑、DN800污水管及DN1200污水管施工等内容。
二、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结果
该工程报审金额14095675.11元,审定金额12130948.18元,审减金额1964726.93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合同内报审金额13020596.93元,审定金额11896969.40元,审减金额1123627.53元。审减主要原因:一是部分分部分项多计取工程量按规定扣减。二是多报审规费及税金均按规定扣减。
(二)变更签证部分报审金额1075078.18元,审定金额233978.78元,审减金额841099.40元。审减主要原因:一是部分分部分项多计取工程量按规定扣减。二是高报审综合单价部分按规定扣减。三是高报审材料调差费用、规费及税金均按规定扣减。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未按规定签订合同
该工程2015年9月24日在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了公开招标,中标通知书备案日期为2015年9月29日,约定合同签订期限为2015年10月29日以前合同签订结束,但合同实际签订日期为2015年11月1日。未在中标通知书发布三十日内签订合同。
(二)多计工程价款
经认真核实报审资料及勘查现场,发现该工程存在多计工程量、高套定额和多报审规费现象,共多计工程价款1964726.93元。
四、审计处理结果及建议
针对上述审计发现问题,新郑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建议建设单位严格执行招标投标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按规定签订合同;加大报审结算的审核力度,避免高估冒算、虚报工程造价的发生。
五、审计整改情况
截至目前,新郑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多计工程价款问题已依法据实调整,其他问题建设单位已作出书面承诺,在今后工作中避免此类问题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