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新郑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8年7月17日至12月24日,对新郑市新区创业路(文化路至湖滨路)道路工程进行了审计。
一、工程建设情况
新郑市新区创业路(文化路至湖滨路)道路工程,位于新郑市中心城区新区,西起文化路,东至湖滨路,规划为城市主干路,全长996.43米,为新建工程,道路设计30米宽。主要工程内容:道路、雨水、污水工程,车行道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总厚度62厘米;人行道结构总厚度31厘米;雨水管道采用I级钢筋混凝土平口排水管,雨水井为砖砌雨水检查井;污水管道钢筋混凝土管,采用砖砌污水检查井(Φ1000,Φ1500)。
2011年7月1日新郑新区管理委员会与河南泽华建设有限公司和河南省大河筑路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签订BT施工协议书,并依据河南泓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工程预算书签订合同,暂定金额8466142.62元。设计单位为河南晨宇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新郑市建设工程监理公司;新郑新区管理委员会作为项目法人全面负责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该工程实际施工分为两期,文化路至人和街段2011年7月15日开工,2013年5月20日竣工;人和街至湖滨路段2013年12月13日开工,2014年11月1日竣工,经验收结果均为合格。
施工期间变更及现场签证主要有:1.清运现场遗留垃圾;2.沼气池回填;3.改线增加雨水井及管道;4.污水管道顶管施工;5.新增雨水管道及阶梯式跌水雨水检查井等。
二、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结果
该工程报审金额10873261.57元,审定金额9824683.36元,审减金额1048578.21元。详细情况如下:
(一)合同内报审金额10727211.58元,审定金额9685220.99 元,审减金额1041990.59元。主要审减原因:一是部分分部分项多计取工程量按规定扣减。二是高报审综合单价部分按规定扣减。三是高报审材料价格按规定扣减;四是措施费、规费及税金按规定扣减。
(二)设计变更及签证部分报审金额146049.99 元,审定金额139462.37元,审减金额6587.62元。主要审减原因:措施费、规费及税金均按规定扣减。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施工协议书签订不完整
协议书存在无监理工程师、发包人派驻工程师的姓名、职务等内容,施工协议书签订不完整。
(二)多计取工程价款
经认真核实报审资料及勘察现场,发现该工程存在多计工程量及高套定额现象,共多计取工程价款1048578.21元。
四、审计处理结果及建议
针对上述审计发现问题,新郑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建议建设单位在应严格合同管理,按规定签订施工合同;应严格审核工程结算,杜绝施工单位高估冒算,虚报工程价款。
五、审计整改情况
截至目前,新郑新区管理委员会多计工程价款问题已依法据实调整,其他问题建设单位已作出书面承诺,在今后工作中避免此类问题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