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收到新郑市双华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关于办理注销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的申请,申请注销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经审核,符合法定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人才市场管理规定》(修订版)第十六条:《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修订版)第五十一条等规定,决定准予注销许可。现予以公示,若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新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来函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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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