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国家有关公路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具体组织实施全区农村公路的大中修养护工程;
(三)负责县道的小修、日常养护及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四)指导镇(办、管委会)人民政府做好乡道、村道的小修、日常养护及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并对养护质量进行检查验收;
(五)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贯彻国家有关公路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具体组织实施全区农村公路的大中修养护工程;
(三)负责县道的小修、日常养护及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四)指导镇(办、管委会)人民政府做好乡道、村道的小修、日常养护及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并对养护质量进行检查验收;
(五)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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