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20190993号提案的答复

  • 索引号:005252266/2020-00118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建议提案/政协提案
  • 发布机构:郑州市教育局
  • 关键词:综合,政务,建议,提案,建议提案
  • 文号
  • 成文日期:2020-01-06
  • 发布日期:2020-01-06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对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20190993号提案的答复

    范红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落实《教师法》,在郑州市属高校落实医疗二次报销政策”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教育局高度重视教师医疗待遇问题,积极推进教师医疗同当地国家公务员享受同等的待遇。5月份,市教育局根据您的提案,结合实际,就提高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教师医疗待遇向市政府提出解决建议。建议市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郑州市市直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暂行办法》(郑政〔2002〕1号)规定,参照我市中小学及外省市做法,协调解决市教育局直属的中等职业学校、其他教育机构、直属高校教师、原市属国有企业办自中小学退休教师医疗待遇问题,以稳定教师队伍,提高教师待遇,助推郑州地方经济文化发展。 

    市政府批复,要求市医保局、商财政局、人社局、教育局提出意见。目前,医保局已原则同意解决市教育局直属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郑州市教育局教育教学研究室等其他教育机构(简称其他教育机构)教师、高校教师医疗待遇问题。市财政局正在提出一揽子解决方案,希望全部解决市本级公办教师医疗待遇问题。市政府正在督促相关局委上报意见。相信教师医疗待遇问题一定会尽快得到解决。再次感谢您对教育事业的支持,对广大教师的关心。

     

    2019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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