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20190422号提案的答复

  • 索引号:005252266/2020-00065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建议提案/政协提案
  • 发布机构:郑州市教育局
  • 关键词:综合,政务,建议,提案,建议提案
  • 文号
  • 成文日期:2020-01-06
  • 发布日期:2020-01-06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对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20190422号提案的答复

    王泽民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养老照护专业教育,推进我市养老保障事业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随着人口老龄化进一步加剧,养老护理队伍人员短缺,整体素质较低的情况尤为突出。一是现有从业人员多为进城务工人员和城市失业下岗人员,且“40后、50后”居多,文化素质普遍不高;二是大多未经岗前培训和专业技能培训,不具备养老护理员执业资格,专业水平、业务能力、服务质量等方面均存在很大不足,不能有效满足社会需求;三是由于工作时间长、劳动强度大、社会认同低、工资待遇差、职业保障少、从业风险高等原因,养老护理人员缺乏职业吸引力,难以吸引专业人才,养老产业人才尤其是护理人才的匮乏问题日益突出;四是由于中国传统孝道文化,老人不愿离家养老,居家养老仍将是未来养老的主流模式,具有老人日常护理、慢性病管理、照顾陪伴、健康教育等居家养老人才的需求更为迫切;五是失能、痴呆等无自理能力的老年人,以及需要康复治疗的老年人是机构养老、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的现实刚需,特殊护理人才需求缺口较大。

    近年来,国家一系列养老规划文件相继出台,对养老事业作出了明确部署。如2016年11月,国家卫计委发布了《全国护理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提出了加强老年护理服务队伍建设,开展老年护理从业人员培训,不断提高服务能力。2017年2月,国务院印发“十三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国发〔2017〕13号),提出推进涉老相关专业教育体系建设,加快老年医学、康复、护理、营养、心理和社会工作、经营管理、康复辅具配置等人才培养。在养老服务、医养结合、科技助老等重点领域,每年培养造就一批高层次人才,“十三五”时期力争使全国养老机构护理人员都得到至少一次专业培训。2018年6月,国家十一部(局、委)发布了《关于促进护理服务业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卫医发〔2018〕20号),意见指出,加快推进老年护理、康复护理、社区护理、母婴护理、中医护理、助产等急需紧缺人才培养,加强师资队伍和临床实践教学基地能力建设。2019年6月16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的意见》(国办发〔2019〕30号),支持院校增设一批家政服务相关专业,培育一批产教融合型家政企业,政府支持一批家政企业举办职业教育。

    国家政策规划的出台,为养老护理人才培养提供了政策支撑,河南作为人口大省,解决养老护理问题任务繁重而艰巨。作为教育行政部门,加大养老护理人员职业素养和技术能力提升责无旁贷,必须迅速、准确、有效地进行人才培养模式的调整和培养目标的落实。

    高等院校必须积极履行社会服务职能,结合社会养老需要,开展针对性专业与教学改革。2018年4月份,河南省教育厅等四部门联合下发《关于遴选建设省级健康养老护理教育培训基地的通知》,决定在全省高等院校和有关中等职业学校中,遴选一批省级健康养老护理教育培训基地进行建设,建设完成后开展健康养老护理人员培训工作。郑州市已组织有关学校申报,目前在郑高校中郑州大学、河南中医药大学、郑州澍青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河南卫生干部学院、河南省幼儿师范学校等5所学校已获批为首批省级健康养老护理教育培训基地。

    对于养老护理人员培训现状,我们多次召集郑州地方相关涉医高校进行研讨,与您感同身受。下一步,我们将会同相关部门和郑州地方高校,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加大省级健康养老护理教育培训基地的申报工作,提升养老护理专业人才培养的数量和层次,引导与支持高校开展相关教学科研工作,在专业与课程、实验室、师资力量和教学团队等建设方面加大政策与经费支持力度,加快养老护理专业向社会需求拉动转变。

    再次对您为我市养老照护专业教育倾注的精力表示衷心的感谢!

                             

    2019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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