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20190275号提案的答复

  • 索引号:005252266/2020-00046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建议提案/政协提案
  • 发布机构:郑州市教育局
  • 关键词:综合,政务,建议,提案,建议提案
  • 文号
  • 成文日期:2020-01-06
  • 发布日期:2020-01-06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对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20190275号提案的答复

    刘雁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搭建平台 疏浚通道 助力基层专职教研员队伍的成长”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衷心感谢您对教研员队伍的关心和支持,您提的明确教研员权责、建立专业发展团队、为专职教研员搭建展示自我的平台等助力教研员队伍成长的几条建议非常重要。近年来,在县区确实出现了一些教研员在角色、专业成长、个人发展等方面存在一些制约因素,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基层教研员的积极性。因此,郑州市教育局通过规划顶层设计,制定引导性文件,加大支持力度等多种途径进一步规范我市教研员队伍建设,助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的教研员队伍,更好的促进郑州市教学的发展。

    一、建立科学的岗位职责和规章制度

    为提高郑州市教研员的工作效率,推动教研员队伍的快速成长,郑州市教育局编订了《郑州市教育局教学研究室岗位职责与规章制度》,对教学研究室工作的性质、方针和任务做出了明确规定。对教研室各个岗位的职责都做出了明确规定,其中对于教研员也详细制定了要不断提高教学研究、教学指导和学科教学管理能力;深入研究教学规律及教学过程最优化的问题;指导和帮助学校开展校本教研;做好试卷分析、教学质量评价等八条职责,而且也制定了明确的业务培训制度,对其业务培训学习的活动记录、学习情况、学习形式、考勤记录等做出了明确规定。建立了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用制度来规范教研员的行为、实施管理,营造了良好的氛围,提高了工作效率。

    二、通过多种途径积极推动教研员专业成长

    一是郑州市教育局始终大力支持郑州市教育局教学研究室组织参加各种高质量的专业培训,无论是培训备案、培训经费都给予了足够的支持,鼓励教研员参加各种高层次培训,每年给予市教研员6000元的年度师均培训经费,用于其培训提升。二是郑州市教育局在组织各学科培训中始终同教研室密切联系,非常重视教研员从专业角度提出的宝贵意见,也一直热情邀请教研员参与到培训中来,而且在骨干教师培训上也会对教研员适当倾斜,积极推动其专业成长。

    三、多种晋升渠道助推教研员个人发展

    近年来,河南省及郑州市对于教研员的个人发展也越来越重视。一是在职称评定方面,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8年印发的《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中小学教师身份划分为教师、校长(含幼儿园园长)、教研员”。在教研员的职称评价标准中,确实在听课指标、主持教科研能力、学术论文发表上是高于普通老师的,但正如您说的,教研员本身就是本学科教学、教研、教改的组织者和指导者,所以在这方面高标准严要求也是正常的,而且一线教师还有课时、班主任工作、评定高级职称时还要求支教经历等要求。因此综合评价,实际上教研员的职称评价标准并不算特别严苛。二是在职称结构比例方面,2019年5月份由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与河南省教育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指出,教研室可设置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充分考虑其特殊职能和工作特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这相当于是去除了教研室高级职称的结构比例限制,这样只要符合条件的优秀教研员就可以无须无奈的等排位了。三是在2019年由郑州市教育局印发的《郑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千人教育名家”培育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和《郑州市第六届名师、第三届终身名师和第四届杰出教师评选方案的通知》中,我们已经将参报人员范围从一线教师扩大为在职教师,也就是说教研员也有机会在自身成长上稳步前进。

    近年来,郑州市教育局经过诸多努力,各个处室及单位互相配合,教研员在岗位职责、专业成长和个人发展上都有了很大改善,但确实在一些县区还存在个别的问题,下一步我们还会根据您的建议,一是积极和人事处对接,确定教研员的编制身份问题。二是在学科培训中同教研室建立更加紧密的联系。三是在骨干、名师培养中进一步扩大参与范围,助力基层专职教研员队伍更加快速地成长。

    今后,我们将继续按照您的建议,积极工作,切实增强教育的责任感使命感,抱着对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办有未来的教育。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19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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