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20190208号提案的答复

  • 索引号:005252266/2020-00035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建议提案/政协提案
  • 发布机构:郑州市教育局
  • 关键词:综合,政务,建议,提案,建议提案
  • 文号
  • 成文日期:2020-01-06
  • 发布日期:2020-01-06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对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20190208号提案的答复

    王国法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中小学按标准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目前郑州市中小学校卫生人员配备问题

    (一)局直属学校卫生人员配备情况

    郑州市各中小学校卫生人员配备比例最高的是郑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共有中小学校57所,校区66个,其中寄宿制校区44个,非寄宿制校区22个。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结合局直属学校实际情况,我局制定了局直属学校卫生人员配备标准。按照寄宿制校区配备一名专职在编医师和一名专职在编护士,非寄宿制校区配备一名专职在编医师的配备标准,66个校区应配备学校卫生人员110人,实际配备达标29人,缺口为81人。有8个校区配备达标,其中7个为非寄宿制校区,1个为寄宿制校区。

    (二)各县(市、区)中小学校卫生人员配备情况

    郑州市五县十区有公办中小学校1010所,其中寄宿制学校309所,寄宿生21.4249万人,非寄宿制学校701所,非寄宿生59.0568万人。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要求,寄宿制学校中应配学校卫生人员529人,实有58人,缺口为471人;非寄宿制学校中应配学校卫生人员1372人,现有564人,缺口为808人。

    二、学校卫生人员待遇问题

    由于大多数学校达不到申请医疗机构许可证的条件,有医师证的学校卫生人员没有地方注册,职称评定、晋升更无从谈起,待遇只能参照初级人员待遇。即使是学校在编人员,学校卫生人员的医学职称评定、晋升最高只能到中级,而且还要受职称指数的限制。学校卫生人员待遇低,职称评定困难,缺少职业吸引力,造成引进人才困难。同时,由于学校卫生人员的切身利益得不到保障等问题,直接影响学校卫生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工作质量以及队伍的稳定。很多学校由其他老师兼任,或外聘退休的医学专业人员担任此项工作。

    三、市、县教育部门的做法

    (一)推进队伍建设

    为加强我市学校卫生人员队伍建设,近几年,我局多次参加国家、河南省组织的学校卫生人员队伍调研,如实反映我市学校卫生人员配备现状,以期为国家、河南省出台解决学校卫生人员配备、待遇等问题的相关政策提供数据支持。

    2018年我局先后下发《关于上报局直属学校卫生人员基本情况的通知》(郑教明电〔2018〕363号)、《关于加强学校卫生保健人员队伍建设的通知》(郑教明电〔2018〕505号),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制定出我市学校卫生保健人员队伍建设的总体目标、措施和配备要求,对局直属学校所有卫生保健人员基本信息进行了收集、核对,并统计出配备缺口。为尽快完善队伍建设,填补缺口,从2018年起,我局把学校卫生保健人员配备情况作为局直属学校年终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在2019年局直属学校上报招聘计划时,由局编制人事处把关,优先填补学校卫生人员缺口,力争在2019年底前,所有局直属学校的卫生人员全部配备到位。

    同时要求各县(市、区)教育局根据市教育局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相关政策,以解决县区学校卫生人员严重不足的情况,确保学校卫生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教卫合作

    为做好学校卫生工作,更好服务师生,目前,各县(市、区)教育局积极与同级卫健委展开合作。如二七区学生出现身体不适到对口医院就诊,中原区和航空港区社区医生定期到学校诊治等。学生生病、预防接种可以到就近划片的对口医院或社区服务站进行治疗。

    (三)开展培训

    全市学校卫生人员业务水平参差不齐,为巩固其理论知识与实践应用,不断深化学习,提高学校卫生业务能力,郑州市教育局和各县(市、区)教育局围绕学校卫生工作,每年确定不同主题组织所辖学校的卫生人员集中培训。培训聘请来自郑州市卫健委、郑州大学等学校卫生专家授课。在传染病高发期,我局也积极与郑州市疾控中心联合对所管学校的卫生人员集中开展加强相关传染病防控工作的培训。

    四、下一步工作

    学生健康与安全问题日益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加强学校卫生人员队伍建设,是当前提高和改善学校卫生工作的重要途径。然而解决全市中小学校卫生人员配备问题,不是一家局委能解决的,需要教育局、卫计委、编办、财政局、人社局等多家局委的共同研究规划。下一步,我们将积极推进局直属学校卫生人员配备工作。针对目前学校卫生人员缺乏问题的急迫性,从学校卫生安全着想,我们也建议各县(市、区)在组织教师招聘时,预留配备名额,按照学校卫生人员岗位设置要求,力争每所学校都能有一名学校卫生人员。对于规模大、学生人数多的学校和寄宿制学校,可以通过返聘、办理人事代理等多种渠道增加学校卫生人员数量。同时我们鼓励各县(市、区)政府牵头,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开辟多种模式,将学校卫生人员配备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我局将为不断完善学校卫生人员配备、提高学校卫生人员待遇而努力,为建设平安校园做好有力保障。

    感谢您对郑州教育的关心与支持。

     

    2019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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