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698744916/2020-00002: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 |
发布机构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关 键 词采购: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20-01-07: | 发布日期2020-01-07: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中鼎万联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新郑市辛店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新郑市辛店镇人民政府欧阳寺村前小庄村集体经济项目进行二次询价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新郑市辛店镇人民政府欧阳寺村前小庄村集体经济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新财购-2019-348
三、项目预算金额:财政资金,7670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新财购-2019-348-01
新郑市辛店镇人民政府欧阳寺村前小庄村集体经济项目第一标段:欧阳寺村集体经济虫草鸡厂和小米深加工产业升级改造
267000
267000
2
新财购-2019-348-02
新郑市辛店镇人民政府欧阳寺村前小庄村集体经济项目第二标段:前小庄村集体经济无土基质栽培果菜项目
500000
500000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
五、项目基本情况:
1、标段划分及采购内容:共划分为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欧阳寺村集体经济虫草鸡厂和小米深加工产业升级改造(采购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第二标段:前小庄村集体经济无土基质栽培果菜项目(采购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供货(含安装调试)期:自采购人通知之日起30日历天(以书面通知为准)
4、质量要求:合格
5、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6、评审方式:全流程电子化评审方式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供应商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的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任何一个名单内。
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自询价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信用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由供应商将“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附在响应文件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现场查询结果与响应文件所附查询结果不一致时,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4、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被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投诉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一)捏造事实;
(二)提供虚假材料;
(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5、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7、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资格审查资料如下:
第一、二标段: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2018年度经审计且注册会计师签字并盖章的完整财务报告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2019年以来成立的新公司提供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依法缴纳税收凭据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询价公告发布日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与采购人或采购人就本次采购的服务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的书面声明;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7)信用查询证明(按“供应商资格条件”第3条要求提供材料)。
以上所有材料必须是清晰、完整的,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七、询价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0年 01 月 07 日8时00分至2020年 01 月 10 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投标方式,供应商到“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询价文件。潜在供应商投标前须在“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成为会员并同时取得CA 密钥。(详见 http://www.xzggzy.cn【通知公告】-《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征集投标企业网上注册会员的通知》;【下载专区】- 《办理 CA 数字证书所需资料》)。CA 密钥办理联系电话:0371-63385530。
3、方式:供应商登陆会员系统并在规定时间内按网上提示下载询价文件及资料(详见http://www.xzggzy.cn【下载专区】-《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操作手册》、《新郑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招标清单制作手册》)。
4、售价:0元。
八、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 01 月 17 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供应商只须递交电子响应文件,无须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须在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中加密上传,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按要求密封后递交至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 五 开标室。
九、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 01 月 17 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 五 开标室。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公告限期为三个工作日,2020年 01 月 07 日至2020年 01 月 10 日。
十一、联系方式:
1、采 购 人:新郑市辛店镇人民政府
地 址:新郑市辛店镇
联 系 人:苗先生 联系方式:0371-62522002
2、采购代理机构:中鼎万联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郑市解放路南段233号
联 系 人:郝女士 联系方式:18848889863
发 布 人:中鼎万联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 布 时 间: 2020 年 01 月 0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