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的说明
为加快法制政府建设,根据《郑州市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等规范性文件清理的有关规定,按照上级领导要求,我局现将2019年12月31日之前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
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郑政文〔2018〕147号)的文件要求,2015年发布的新郑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智慧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新政〔2015〕43号)和新郑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新政〔2019〕10号)的文件要求,2016年发布的新郑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新政〔2016〕7号)同时废止,需要清理。
新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