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关于对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 第20190222号提案的答复

  • 索引号:551609197/2020-00008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建议提案/政协提案
  • 发布机构:郑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关键词:提案
  • 文号
  • 成文日期:2020-01-13
  • 发布日期:2020-01-13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郑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关于对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 第20190222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王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郑州市打击治理‘黑广播’,彻底整治广播电视播放神医神药虚假违法广告的建议”的提案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广播电视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对您的提案,我们进行了认真的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在打击治理非法电台方面所做的工作

    诚如您在提案所述,近年来,我市出现一些不法分子非法设置广播电台、电视台,干扰广播电视正常播出信号,传播内容低


    俗虚假医药广告,诱导听众购买不健康有害药品牟取暴利,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影响。为保障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我市高度重视,迅速安排部署,成立打击治理非法电台专项工作组织机构,明确责任分工和工作重点,出台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积极开展非法电台专项行动。近年来,郑州市文广旅局会同公安、无线电管理等部门共提供线索254条,取缔非法电台、电视台112个,抓捕犯罪嫌疑人12名,涉及刑事案件2起,缴获各类设备300多台(套),非法设备价值200余万元,较好的打击震慑了非法电台违法行为。

     二、打击治理非法电台的难点

    由于市领导高度重视,各成员单位通力合作,经过不懈努力,全市打击治理非法电台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整治非法电台工作政治性强、业务量大,且执法专业度要求高、人员涉及面广,是一项比较繁重复杂的工作。在具体的执法过程中,我们也遇到了一些问题和困难。

    (一)非法频率难定位。随着科技的发展,非法电台向小型化、隐蔽化、无人化的方向发展,有的发射天线是根一米左右的不锈钢钢管,紧贴窗户外安置,外形酷似晒衣架,难以发现,再加上市区高楼林立,造成信号的遮挡和反射,非法频率的精确位置极难定出。

    (二)非法活动易反复、难根治。非法电台往往是在出租房内或室外以无人值守的方式运行,通常找不到犯罪嫌疑人。而非法设备成本低,一部发射机、一个手机存储卡、一套天线馈线等总共约二千元,仅凭没收设备无法有效震慑犯罪活动,抓获幕后黑手才能有效打击犯罪。  

    三、下步工作打算

    近年来,国家、省公安、无线电、广电部门多次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广电部门积极为公安部门提供非法电台违法犯罪线索,无线电管理部门积极利用技术设备确定非法电台的精确位置,配合公安部门开展打击“黑广播”专案行动。从理顺工作关系、提高行政效率,解决非法电台易反复、难根治的角度出发,我市由郑州市公安局牵头建立了打击治理非法电台协作机制,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郑州市公安局要在抓获犯罪嫌疑人上求突破。一是非法电台猖狂的背后是犯罪嫌疑人的猖狂,整治中应以抓获犯罪嫌疑人为首要目标,协同作战中应以公安部门为主进行协同,定位以后何时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应由公安部门决定;二是非法电台嫌疑人会定期到出租屋内或室外维护设备,所以公安机关可利用刑侦手段,掌握规律,预先设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抓获犯罪嫌疑人,从犯罪嫌疑人身上获取非法电台和非法药品生产、销售渠道,以及其它非法电台的设台地址,构成犯罪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向检察院提起公诉。

     (二)郑州无线电管理局要在精确定位上求速度。根据技术监测和群众举报获取的线索,通常都是非法频率的线索,无线电管理部门根据对频率的管辖权,要利用技术设备对非法频率进行精确定位,经查实后,可依据《无线电管理条例》对擅自安装使用无线电发射设备的当事人予以处罚。因此郑州无线电管理局要增派人力物力,集中优势力量对非法频率进行定位,力求又快又准,有一个线索就精确定位一个非法电台;无线电管理部门先期测好频率发射设备的精确位置,  就可以省去广电等执法部门陪同无线电管理部门一起去定位的环节,既节约了行政成本,又提高了行政效率。

    (三)郑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要在提供违法犯罪线索上求常态。一是公布举报电话12318,发动群众举报非法电台违法犯罪线索;二是协调郑州人民广播电台和局信息中心加强技术监测,对非法电台的频率、信号强弱、播出内容及联系电话进行广泛搜集;三是要对收集到的非法电台违法犯罪线索及时向公安、无线电管理部门通报,协助公安和无线电管理部门开展查处行动。

    关于提案中对举报广播电视领域假广告和黑广播给予奖励的问题,我局已向省局请示,省局答复目前没有固定奖励机制。我局将向郑州市有关部门反映,积极推进奖励机制的建立。

    今后,我们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广播电视管理条例》《无线电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从维护政治安全、文化安全、信息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高度,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全会精神,按照“统筹协调、各司其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原则,将非法电台整治作为行政执法的重点,开展经常性、不间断、全覆盖的联合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设置广播电台、电视台的违法行为,保障群众收听收看电台电视台的合法权益,确保广播电视的舆论导向正确。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广播电视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2019年7月30日

     

     

     

     

     

     

     

    联系单位:郑州市文广旅局传媒机构管理处  邮    编:450018

    联 系 人:罗西广                  联系电话:69095880

    抄    报: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协提案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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