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南众邦混凝土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

索 引 号:679456687/2020-00026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业务信息/环境违法处罚
发布机构: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中原分局关 键 词:处罚
文    号成文日期:2020-01-15发布日期:2020-01-15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关于河南众邦混凝土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

河南众邦混凝土有限公司因传送物料未开启喷淋装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根据本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处经济罚款贰万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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