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积极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 索引号:005299507/2020-00011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发布机构:新郑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关键词:综合,政务,工作,工作信息
  • 文号
  • 成文日期:2020-01-27
  • 发布日期:2020-01-27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新郑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积极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新郑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积极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近日,新郑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按照国家、省市有关会议精神,迅速行动,切实对全市旅行社、A级景区、文化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及各类公共文化活动场馆进行管控,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身体健康。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成立了新郑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一办五组”,局长赵舒琪任指挥长,党组成员任副指挥长的领导小组,局疫情防控指挥部按照“分口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统一组织领导、指挥协调本市辖区内文化广电旅游文物行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预防控制、信息收集和督导检查等工作,及时向新郑市疫情防治指挥部报送相关信息。

     二、夯实责任,扎实工作。旅游企业:相继对旅行社4家、分社3家、A 级景区6家,乡村旅游重点村1家,全部暂停旅游团队业务,不再开展新业务,景区不再接待游客,陆续取消订单,有序暂停;文化经营场所:影院12家、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116家、歌舞厅21家,并要求立即停止经营活动;公共文化方面:公共图书馆1家、文化馆1 家、博物馆1家、公共文化服务场所13家,全部暂停开放。各景区在春节期间推出的各类大型文化旅游活动已暂停或延期,降低疫情风险。另外,做好各景区、各文化服务场所环境卫生消杀、疫情的预防控制和健康知识教育。

    三、强化责任,正确引导。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将行业领域疫情动态纳入每日值班信息报告内容。如涉及疫情突发情况,及时了解跟进,按照应急预案妥善应对,迅速上报,不瞒报、迟报、误报;还积极有效开展社会动员,全面落实社会防控措施,确保春节期间我市文化旅游市场安全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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