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商务局督导检查商贸流通类企业复工复业情况

  • 索引号:681792065/2020-00008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发布机构:新郑市商务局
  • 关键词:工作,工作信息
  • 文号
  • 成文日期:2020-02-17
  • 发布日期:2020-02-17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新郑市商务局督导检查商贸流通类企业复工复业情况

        根据《郑州市商贸流通企业复工复业实施方案》(郑商〔2020〕23号)、《郑州市物流企业复工复产实施方案》(郑物口〔2020〕2号)、《新郑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新郑市服务业企业复工复产实施方案》(新发改〔2020〕4号)有关精神,为做好商贸企业复工复产,新郑市商务局召开了专题会议,下发了《新郑市商贸流通企业复工复业工作的通知》,助力商贸物流企业防疫期间的复工复产工作。

      

        近日,商务局联合属地镇政府、卫健委等部门组成工作队下沉到一线,对相关商贸流通企业进行复工复产指导。工作队通过实地摸排核查,掌握了相关企业的运营和疫情防控情况,进一步落实有关防疫要求。

       

        一是要求企业成立由企业负责人牵头的疫情防控组织机构,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并签订疫情防控责任承诺书,建立与属地政府之间的信息联络和报送机制;二是督促企业配齐配足口罩、手套、测温仪等防护物品和洗手液、消毒水、酒精等消杀用品,全面开展经营场所消毒,重点对人员密集场所、重点设施设备等部位进行彻底消毒,对经营场所每天至少消毒两次,对重点区域、重点设施设备增加消毒频次;三是加强公共区域通风换气,严格空调使用管理,严格做好就餐管理,采取分时段供餐、分散就餐的方式,减少人员聚集;四是严格做好对职工与服务对象的体温监测,建立职工体温日监测制度;五是强化会议管理,不得举办各种大型集会和大型会议等活动,强调减少非必要会议,为平稳有序复工复业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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