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林业局多举措强化野生动物保护和监管

  • 索引号:005299427/2020-00039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发布机构:新郑市林业局
  • 关键词:工作信息
  • 文号
  • 成文日期:2020-02-19
  • 发布日期:2020-02-19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新郑市林业局多举措强化野生动物保护和监管

      为了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野生动物保护与监管工作,新郑市林业局多举措强化野生动物保护和监管,确保疫情防控林业安全。

      一是成立新郑市林业局野生动物保护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局长郑彩霞任组长,抽调资源林政科、林政稽查中队、森林公安局20名专职防控人员,分两组对全市各乡镇、管委会、街道办事处的野生动物保护开展防控、巡查、监管和应急管理工作。

      二是强化野生动物经营、驯养场所的监管。严格按照三部委下发的《关于禁止野生动物交易的公告》要求,禁止野生动物交易,专职防控组要通知辖区内所有野生动物驯养经营场所,暂停经营并做好野生动物保护的宣传、巡查、监管。

      三是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猎捕、猎杀、买卖野生动物行为。

    森林公安局要发挥监管查处职能,对非法狩猎行为,要做到服从领导、快速出击、及时立案、依法查处、严厉打击。林政稽查中队要发挥监管职能,对辖区内野生动物非法驯养、经营加工场所依法监管、排查、取缔。资源林政科、行政审批科暂停办理所有野生动物行政许可业务。

      四、是强化野生动物疫源疫情监控。利用好两个野生动物临时救助点、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110指挥中心、群众线索举报、农贸市场管理部门、畜牧主管部门等疫病信息反馈渠道和信息共享渠道,对境内野生动物疫情信息做到全天候掌控。发现野生动物疫情,第一时间上报新郑市防控指挥部和上级业务部门。

      五是做好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经营场所疫源疫病防疫检

    疫监管工作。从源头做起,督促野生动物人工驯养繁育场所实施隔离、消毒等措施,督促企业或个人做好场所防疫、检疫工作,发现批量病死畜禽要及时报告、及时送检、及时消毒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六是强化野生动物防控疫情应急保障。组织专门一线应

    急队伍,在野生动物疫病点发时,能及时到达、及时应对、及时处置。加大疫情应急物资的储备和投入,在疫源疫病监测设施设备购置、消毒药品药械储备、人员防护用品配备、野生动物疫情捕杀补偿等方面做好资金和物资供给。

       七是加强野生动物救助工作。发挥两个野生动物临时救助点的作用。依托新村、龙湖两个野生动物临时救助点的人员、技术、场地、设施等优势,及时救助社会各界爱心人士报警求助的野生动物,对救助的野生动物要在林业主管部门的监管下,做到及时隔离、及时消毒、及时救治、及时放生、及时上报。

      八是加大野生动物经营场所的巡查督导。配合有关部门和各乡镇、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对农贸市场、超市、餐饮单位、电商平台等经营场所进行野生动物开展排查、监管,确保不发生野生动物经营交易行为。

      九是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工作。通过在市区出入口,主要交通干道,高速公路出入口,城乡农贸市场悬挂张贴标语,对主要餐饮单位发放温馨提示牌,通过微信朋友圈、微博、电视宣传等多形式宣传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和防控知识。

      十是公布举报电话110、0371-62599933,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参与野生动物保护和防控工作,对工作负责、成绩突出的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不认真履职、造成工作重大失误人员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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