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全力做好社区矫正疫情防控工作

  • 索引号:755156513/2020-00019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发布机构:新郑市司法局
  • 关键词:疫情,社区矫正
  • 文号
  • 成文日期:2020-02-28
  • 发布日期:2020-02-28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司法局全力做好社区矫正疫情防控工作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郑市司法局立足本职,切实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全力做好社区矫正疫情防控维稳工作。

    全面周密排查,掌控矫正对象情况。新郑市司法局对全市在册的468名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全面排查。严格落实疫情日报告制度。通过豫矫通、豫在矫等管理平台定位,电话汇报、短信留言等信息化管控手段,增加抽查力度和频次,切实掌握辖区每一名社区矫正对象的活动轨迹和行动去向,坚决杜绝发生脱管、漏管现象。

    暂停社区矫正对象的集中活动,采用短信、微信等形式,向社区矫正对象推送疫情防范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增强社区矫正对象疫情防范意识,明确法律责任和义务,强化个人防护能力;引导社区矫正对象服从当地村(居)委会的疫情防控安排,严防疫情扩散。

    严格履行社区矫正对象外出请假审批管理职责。疫情防控期间原则上不批准社区矫正对象请假外出,如确有特殊情况,要第一时间进行报备。对已请假外出的社区矫正对象,根据实际情况可以依申请给予延期或重新履行请假手续,待疫情结束再返回销假,司法所应当每天联系两次,并确定其具体位置及疫情和安全状况,方式,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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