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66975/2020-00015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报告 | |
发布机构:中原区司法局 | 关 键 词:综合,工作信息,工作报告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20-03-05 | 发布日期:2020-03-05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安排,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规定,现将中原区人社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2019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成效和举措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依法行政能力建设
1.加强组织领导。我局高度重视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完善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和各科室负责人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年初,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融入到全局年度工作计划中,对本年度法治工作提出总体部署、明确目标和具体要求,坚持定期召开法治工作例会,学习人社工作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分析、研究、解决当前法治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确保法治工作有计划、有目标、按步骤实施。
2.增强法治意识。以局领导和行政执法人员等人员为学法重点,不断加强法律培训力度,努力提升全体工作人员法律素养和依法行政工作水平。一是制定学习计划。年初按照区政府有关要求,制定学习计划,明确局领导班子年内集中学习法律法规、专题研讨依法行政工作不少于4次。二是突出学法重点。今年我们以学习《劳动法》、《工伤保险条列》、《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为重点,充分利用领导小组会议和中层干部会议等平台,开展学法用法活动。不断加强党组中心组依法行政学习教育,加强中层干部集中法制学习和沟通交流。同时,积极创造条件,鼓励、引导工作人员自学法律知识,努力形成以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学习模式。三是创新学习方式。采取集中研讨、参加上级培训、以老带新和日常学习等多种方式,建立健全工作例会和案例分析制度,实行以会代训、以案施教,针对劳动关系调处过程中存在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统一解决的思路、执法的尺度和处理的口径,不断提升工作人员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四是狠抓学习效果。坚持边学习边考核,不走过场。通过考试督促执法人员学法用法的自觉性,达到人人熟练掌握常用法律法规的目的。
3.聘请法律顾问。今年聘请河南良仁律师事务所唐柏莉律师为我局法律顾问,参与我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重大决策事项的咨询论证和法律审查事务。唐柏莉律师全年共接受我局各业务科室法律事务咨询并答复累计30余次。为我局决策行为的科学性,积极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起到了非常明显的作用。
4.强化法制宣传。一是规划人社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从指导思想、主要任务、总体目标、时间步骤、工作措施等方面规划人社系统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基层进行宣传法律法规政策。二是结合重大节日活动,深入一线进行法制宣传。结合每年的全国法制宣传日、大型招聘会等活动,通过展出展板,发放政策法规宣传资料,现场接受市民咨询等方式,使群众增强了法制观念,提升了维权意识,使群众在家门口就能得到满意的法律咨询服务。三是利用多种宣传方式,大力发动社会、媒体和网络的力量,全面展开宣传活动。通过政务服务网设立宣传专栏、在劳保所、乡镇、街道、社区服务平台等办公室场所张贴主题醒目、简洁实用的宣传海报,宣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取得了较好的社会反响。四是充分利用宣传媒体,围绕广大群众最为关心的劳动用工、工伤认定等热点问题,对关系广大民众切身利益的劳动保障政策法规进行广泛宣传。
(二)全面正确履职,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1.建立决策机制,规范决策行为。按照新形势下依法行政工作的新要求,以制度的形式,不断建立健全科学、民主的依法决策机制。一是进一步完善内部决策制度。修订完善内部决策制度,加强内部监督考核,进一步制约行政权力,规范行政行为,开展责任追究,有效保证各项决策的科学性和合法性。二是严格执行决策程序。针对劳动保障监察处罚案件处理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均按照集体会办、民主决策的要求,深入落实重大决策前法律咨询、论证、听证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有效预防了可能发生的社会矛盾。三是健全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对今年出台的规范性文件,事先进行合法性审核,并及时向区政府法制办备案,备案率达100%。
2.优化服务,激发市场活力。构建“审管分离、权责挂钩”和“审批一条龙、服务一站式”的行政审批工作新机制,为深化“一网通办”前提下“最多跑一次”改革夯实基础。一是针对主要问题,开展集中整治。集中整治在鼓励创业、减轻企业负担、职业资格规范管理、和谐劳动关系构建等方面的问题;二是按照区政务办提供的河南省行政服务事项目录对我局承担的相应事项进行梳理,2019年,我局根据目录调整先后进行了15次梳理,在郑州市四级四同系统上共录入行政服务事项30项,其中行政许可事项10项,公共服务事项20项,均实现“一次办”,在郑州市政务服务四级联动系统共录入信息2036条。有效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三)全面依法行政,维护社会稳定
1.增强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2019年,劳动仲裁共接待各类用人单位和个人政策、法规咨询300余人次;立案处理劳动争议案件26件,其中裁决处理14件,调解处理12件;为劳动者主张各类权益金额共计238万余元;仲裁案件法定时效结案率98%,案件调解结案率46%。一是严格按照省厅关于《加强全省调解仲裁工作信息化建设的意见》文件要求,完成了系统内调解仲裁信息化建设,实现“仲裁流程网络化、庭审活动数字化、卷宗管理电子化、仲裁信息公开化”。二是仲裁程序公示,规范办案流程,重大案件合议、典型案件学习观摩等制度的不断落实,实现了办案规则公开、开庭过程公开,仲裁结果公开,极大地增强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工作的透明度。三是与郑州市邮政速递公司签订了仲裁文书邮政速递协议,通过仲裁邮政专递解决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文书“送达难”的问题,保障和方便了仲裁案件当事人依法行使权力。四是加强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向街道、企业,甚至向社区的延伸,让劳动者就地、就近、及时的主张权益。2019年,辖区11家街道成立了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并且在此基础上积极推进“互联网 调解”工作模式,在网络平台设置并完善街道调解组织机构信息,为当事人提供线上咨询及调解服务,努力实现劳动人事争议调解“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切实体现“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的劳动争议处理工作方针,为促进辖区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打下组织基础。
2.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加强“两网”化建设工作,对全区各类企业进行了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建立以劳动保障监察专职监察员、劳动保障监察兼职监察员、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组成的劳动保障监察体系。坚持日常监察和专项执法相结合,顺利完成全年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工作。2019年度,共计受理欠薪案件332件,已解决332件,涉及人员1054人,共计追回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1489.7465万元。全区建筑工地283处,其中市管项目190处,区管项目93处。共巡查企业644家,发现部分企业存在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现象,都及时下达了限期整改指令书,整改企业也按要求进行了整改。
3.依法办理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高度重视行政应诉工作,积极配合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努力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维护法律的权威性和政策的严肃性。今年以来,我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为0件,有效的将行政争议化解在行政机关的内部。
(四)完善监督机制,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考核
1.完善执法监督检查机制。一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健全行政执法检查制度,定期对全局执法情况进行督查,并纳入依法行政考核,推进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化、正规化、标准化;二是严格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式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今年新增执法记录仪两台,有效推进公正文明执法;三是加强对用人单位的监管,积极开展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根治夏季欠薪攻坚行动、根治冬季欠薪攻坚行动、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和高温季节职工劳动保护工作检查活动等。
2.强化考核督查。按照年度法治工作安排,细化工作要点,明确法治建设重点,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建立健全全局依法行政工作考核体系,增加依法行政在局目标管理考核中的比重,细化考核项目、标准、分值,通过考核督查,确保法治工作目标任务高质量完成。
二、上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依法行政意识方面。由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工作头绪多、范围广,事务庞杂,对依法办事、严格法定程序、崇尚法律权威上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是法制宣传方面。法制宣传广度和深度不够,需进一步加大力度,深入基层,特别是要注重提升辖区广大群众的劳动保障法律意识。
三是依法行政能力方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队伍的整体执法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还需进一步增强。由于就业创业、劳动关系、社会保险等政策性强,历史遗留问题多,相对复杂,相关人员的依法行政水平和业务水平与之相比有待进一步提高,尤其是在相关知识的系统培训上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三、2020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深化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民生为本、人才优先”的人社工作主线,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推动民生类政务服务事项下沉,着力解决营商环境“最后一公里”问题,持续推进“一网通办”前提下“最多跑一次”改革,争取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切实提高政务服务人员办事能力,努力打造政务服务的中原人社品牌,营造一流的营商环境,推动人社政务服务提质增效。
二是服务大局,推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依照“双随机”检查要求,以易发、频发工伤事故和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行业为重点,加大劳动保障专项检查执法活动及日常巡查力度。加大宣传力度,抓好劳动合同法的宣传实施工作,进一步规范劳动用工秩序,及时化解各类劳动人事争议,集中整治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突出问题,对长期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进行深度排查,将可能发生的劳动用工违法问题、不利于信访稳定的事件解决在萌芽状态,做到防患于未然,确保我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是进一步探索多元化处理机制,注重多部门协调联动,加强调解与仲裁、仲裁与诉讼的有效衔接,不断完善调裁审衔接机制,系统梳理和分类解决在裁审受理范围、法律政策适用标准以及裁审程序衔接等方面的问题。落实街道调解中心“四配套、五公示、六统一”建设标准,认真落实基层调解组织示范单位和非公企业调解组织建设工作。
四是落实人社部《“互联网+调解仲裁”2020行动实施计划》,完善仲裁案件监测系统,继续推进数字化仲裁庭建设,做到仲裁庭审省、市、县三级互联互通,熟练应用网上办案平台,充分利用信息化管理系统开展统计分析工作,提高统计分析工作水平,加强形势研判,定期形成分析报告,为领导决策提供信息支撑。
五是持续开展学法普法活动。按照普法规划和依法行政的总体要求,制定学法年度计划,明确学法主体范围,突出学法重点内容,创新学法方式方法,强调学法结果运用,从制度上规范和促进人社干部学法,确保全局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能力的不断提升。全面落实普法宣传责任制,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各部门在普法中的责任。充分发挥人社系统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劳动保障监察的作用,将普法渗透到执法和服务全过程,不断扩大法治宣传教育的深度和广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