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秦岭路办事处辖区内城市协管服务 |
二、采购项目编号:中原磋商-2020-11 |
三、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02月28日 |
四、评审日期:2020年03月10日 |
五、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六、成交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成交金额 | 单位 | 1 | 招一家服务单位,须配备城市协管员30个,负责郑州市中原区秦岭路街道办事处辖区内城市协管服务及其它采购人安排的相关工作。 | 郑州市郑东新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 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正光北街与民生东街王鼎国贸南314层16号 | 928800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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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采购小组成员名单 |
张伟、李伶俐、陆大龙 |
八、招标代理服务费 |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参考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及国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承担支付。收费金额:14132元。 |
九、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中原区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020年03月10日 至 2020年03月11日 |
十、其他 |
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①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②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④事实依据、⑤必要的法律依据、⑥提出质疑的日期,质疑函需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并载明授权代表的姓名、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携带质疑函、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应当由各联合体成员按以上要求共同提交质疑函。 |
十一、联系方式 |
1. 采购人:郑州市中原区秦岭路街道办事处 |
地址:郑州市中原区秦岭路20号 |
联系人:陆先生 |
联系方式:0371-67616098 |
2.采购代理机构: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郑州高新区科学大道53号中原广告产业园2号楼九层907室(解放军信息工程大学南门对面) |
联系人:李女士、刘女士 |
联系方式:18339919180、18737752981 |
发布人:吴晓芳 |
发布时间:2020年03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