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街区人社局“三举措”加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护照管理

  • 索引号:005253955/2020-00026
  • 主题分类:劳动、人事、监察/人事工作/业务信息/其他
  • 发布机构:上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关键词:人事工作
  • 文号
  • 成文日期:2020-03-13
  • 发布日期:2020-03-13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上街区人社局“三举措”加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护照管理

    随着疫情防控工作的全面推进,为进一步做好境内外疫情防控,按照《关于强化疫情防控期间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的通知》要求,上街区人社局采取三项措施强化护照管理,严防“境外疫情输入”。

    一是确定专人负责。执行出国(境)证件专人专管,对干部因私出国(境)证件进行认真清理,个人留存保管的有效证件必须限期上交。

    二是严格护照管理。疫情期间暂停办理因私出国(境)相关工作,全区科级以下工作人员收交、领取、使用因私出国(境)证件的情况均应记录在册,建立台账。截至3月,全区各单位共集中保管因私出国(境)证件1060本。

    三是明确责任追究。因私出国(境)的人员必须在回国后七个工作日内将证件交予人社局保管,对持有因私护照、证件逾期未缴者,责令限期书面说明情况。对于护照遗失的要求立即上报,申请注销,重新申领。对未经批准、私自出国(境)使用证件的,按照党纪政纪予以严肃查处,对违反法律规定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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