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61675895/2020-00012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公报公示/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境保护局 | 关 键 词:公示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20-03-20 | 发布日期:2020-03-20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郑州和善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眼保健贴、中药贴剂、膏剂、粉剂、液体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开发监督科。公示期为2020年3月20日-2020年3月24日。
电话:0371-67985728
通讯地址:高新区环境保护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