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宣化镇人民政府社会事业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索 引 号:005303369/2020-00031主题分类:组织机构/下设机构/机构职能
发布机构:登封市宣化镇人民政府关 键 词:下设机构
文    号成文日期:2020-04-09发布日期:2020-04-09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登封市宣化镇人民政府社会事业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一、负责制定本行政区域社会公共事业发展规划;

二、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文化、旅游、文物、科技、教育体育、卫生健康和计划生育、广播电视等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服务工作;

三、承担民政优抚安置、社会救助、残联、慈善、社会团体等工作;

四、承办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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