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宣化镇人民政府农业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索 引 号:005303369/2020-00030主题分类:组织机构/下设机构/机构职能
发布机构:登封市宣化镇人民政府关 键 词:下设机构
文    号成文日期:2020-04-09发布日期:2020-04-09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登封市宣化镇人民政府农业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一、负责贯彻落实党委和政府有关农、林、水、牧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二、负责农业、林业、水利、农经、农机、农技、畜牧、秸秆综合利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等相关工作;

三、负责研究、引进、推广、示范农业、林业、畜牧、农机、水利水保新技术、新成果;

四、负责涉农技术培训、咨询和普及宣传工作;

五、指导镇、村各类经济组织建设,管理农业承包合同;

六、指导镇村集体经济财务、资产管理和审计工作;

七、指导农村会记业务,培训农村财会人员;

八、协助镇政府行使农机、林业、水政管理职能;

九、承办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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