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303369/2020-00025 | 主题分类:组织机构/下设机构/机构职能 | |
发布机构:登封市宣化镇人民政府 | 关 键 词:下设机构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20-04-09 | 发布日期:2020-04-09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一、主要承担辖区内经济发展、重大项目建设和固定资产投资等工作;
二、负责经济综合管理和第三产业发展规划、招商引资、金融、国有资产管理、审计、统计等工作;
三、负责经济建设的发展规划,协调经济综合管理和监督部门的工作;
四、负责财政预算编制、执行及管理;
五、做好企业代办服务和安商、稳商工作;
六、指导企业招才引智,集聚人才;
七、健全营商环境诉求建议渠道,依法维护企业自身合法权益;
八、负责各类政策性补贴和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
九、负责区域优化改善营商环境各项工作;
十、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其他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生态环境法律、法规、政策;
十一、负责辖区内生态环境保护、环境污染防治、节能减排等工作;
十二、承办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