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20年省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落实的通知》(郑政办文〔2020〕3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抓好市政府2020年重点工作预分解任务落实的通知》要求,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对我市承担的2020年度省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郑州市政府2020年重点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承担的2020年省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及责任分解
1.对坚守主业、技术产品有优势但流动性遇到暂时困难的民营企业,政府要主动服务,加强政银企衔接,鼓励共克时艰、共赢共生。
牵头单位:市科工信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金融办
2.建立规范化机制化政企沟通渠道,多倾听企业家的意见,多理解企业家的不易,多帮助企业破难解困,让企业家舒心、安心、专心于事业发展。
牵头单位:市科工信局
责任单位:市政府相关部门,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尖山风景区管委
3. 优化环境治理方式,对企业既依法依规监管,又主动帮扶指导。力争实现空气质量二级达标,让蓝天白云、绿水青山成为新的竞争力。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市科工信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尖山风景区管委
4.以百城建设提质为抓手,加大城市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城市承载能力。深入推进生态环境治污、交通秩序治堵、市容卫生治脏、公共服务治差,全面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全年共谋划项目129个,加大市政管网、电动汽车充电站充电桩、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力度,建设机动车临时停车泊位1040个。
牵头单位:市提质办
责任单位:市城市建设管理提质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生态环境局、城管局、公安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尖山风景区管委
5.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尖山风景区管委
6.认真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退役军人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残联,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尖山风景区管委
7.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全面推进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牵头单位:市应急局
责任单位: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尖山风景区管委
8.支持外事、侨务、对台工作。
责任单位:市外事办、侨办、台办
9.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加强重点领域立法,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完善重大决策公众参与制度,提高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动执法重心下移,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
牵头单位:市司法局、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尖山风景区管委
10.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坚决做到守信践诺。依法接受人大监督,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尖山风景区管委
11. 政府工作人员要自觉接受法律监督、监察监督和人民监督。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尖山风景区管委
12.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压减行政审批事项,降低准入门槛。
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公安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尖山风景区管委
13.增强网上政务服务能力,扩大“一网通办”和“最多跑一次”改革覆盖面,推进投资审批、工程建设管理等业务办理全程电子化。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和政务流程再造,推动减环节、减时间、减材料,实现一张身份证办理公安、社保、教育、医疗、民政、不动产、公积金等100项民生事项。
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公安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尖山风景区管委
14.加强一体化“互联网 监管”平台建设和应用,大力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把政府该管的事情管好。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尖山风景区管委
15.坚持崇尚实干、力戒空谈。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脚踏实地把各项安排部署和惠民政策落到实处,以实干实绩取信于民。发扬严谨细致、科学求实的工作作风,认真负责、一丝不苟地做好每项工作,高质量、高水平完成各项目标任务。提升专业能力,弘扬专业精神,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提高政策精准度和实效性,完善政策执行方式,使政府工作更好反映群众意愿和企业呼声。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尖山风景区管委
16.严格落实精文减会、统筹规范督查等规定,持续为基层减负。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尖山风景区管委
17.完善容错纠错和干部澄清保护机制,健全待遇激励保障体系,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尖山风景区管委
18.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深入推进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持续深化“以案促改”,坚决惩治各种腐败行为和不正之风。着力推进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有机融合,压缩权力寻租空间,从源头上规范权力,遏制腐败。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驰而不息正风肃纪。坚持勤俭节约,政府带头过紧日子,坚决压缩一般性支出,更好保障各项基本民生需要。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尖山风景区管委
二、承担的郑州市政府2020年重点工作任务及责任分解
1.抢抓国家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和“十四五”规划编制机遇,谋划一批重大项目,争取更多项目进入国家和省大盘子。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各相关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2.完善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安排协调机制,推动平台公司加快市场化转型。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市国资办
3.统筹推进总投资1154.9亿元55个省、郑州市重点项目建设,确保完成年度投资187亿元。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各相关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4.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吸引民间资本参与项目建设运营。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大数据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尖山风景区管委
5.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创新消费场景业态,加快现代商贸、健康医疗、养老托幼等生活性服务业精细化发展,积极培育信息、体验、定制、智能等新兴消费热点,推动时尚购物、特色餐饮、文娱休闲、旅游观光、运动康体等业态功能补充和品质升级。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6.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坚决依法治理“红顶”协会、中介等向企业伸手要钱行为。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民政局、大数据局、市场监管局、科工信局、人社局、商务局、交通局、公安局、税务局
7.破除招投标等隐性壁垒,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使用资源要素、参与市场竞争。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财政局、住建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尖山风景区管委
8.规范政企沟通,健全对接机制,对市场主体无事不扰、有事必应、倾心爱护,让企业发展信心更足、获得感更强。
牵头单位:市科工信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局、应急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尖山风景区管委
9.在项目审批、安全环保评估、基础配套等方面提供全方位服务和全要素保障,有效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让企业轻装上阵、发展无忧。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10.抢抓机遇,做好前期,用足用活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扩大发行政策。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尖山风景区管委
11.规范民营企业生产经营,切实增强自身融资能力。
牵头单位:市科工信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尖山风景区管委
12.健全财政性资金存放激励机制,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贷款力度。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金融办
责任单位:市科工信局、人行新密市支行、银监办,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13.根据郑州市统一安排,同步编制新密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牵头单位:市资源规划局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尖山风景区管委
14.优化“智汇郑州”人才引进培育,新增高科技人才培养900人。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责任单位:市科工信局
15.落实高质量发展先进制造业三年行动计划,稳定工业增长基本盘。
牵头单位:市科工信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尖山风景区管委
16.做大做强装备制造、新型材料和生物医药等主导产业。
牵头单位:市科工信局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尖山风景区管委
17.积极培育新一代信息技术,大力发展高端智能装备等战略性新兴产业。
牵头单位:市科工信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尖山风景区管委
18.重点抓好总投资173亿元的90个重点工业项目建设,确保项目有序推进。
牵头单位:市科工信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尖山风景区管委
19.推进40个“三大改造”项目建设。
牵头单位:市科工信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尖山风景区管委
20.实施“上云上链”计划,新增上链企业60家、“上云”企业达到300家。
牵头单位:市科工信局
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尖山风景区管委
21.大力提升国家服务型制造示范城市建设水平,创建省级以上智能工厂(车间)2个。
牵头单位:市科工信局
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卫健委,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尖山风景区管委
22.培育“专精特新”企业10家、规上企业25家。
牵头单位:市科工信局
责任单位:市统计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尖山风景区管委
23.力争第三产业增加值增长8%左右。加快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支持制造业和服务业深度融合。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科工信局、商务局
24.落实挂牌上市“千企展翼”行动计划,力争科创板上市实现新突破;协同金融机构用好信贷、债券、股权三大融资渠道,确保社会融资规模稳定增长。
牵头单位:市金融办
责任单位:各相关乡镇、街道办事处
25.高质量建设国家物流枢纽和现代国际物流中心,力争国家A级以上物流企业突破2家。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26.继续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力争新增高新技术企业12家、科技型企业35家、新建省级及以上创新平台2家。在装备制造、新材料(耐材)等领域争取郑州市1—2个重大科技专项,培育企业竞争新优势。
牵头单位:市科工信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税务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尖山风景区管委
27.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在我市设立或建成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项目和人才,面向我市进行技术转移转化,力争完成4亿技术合同成交额。
牵头单位:市科工信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税务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尖山风景区管委
28.全年跨境电商交易额达到89838万元,增长20%。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29.力争域外境内资金突破199.9亿元、实际吸收外资23337万美元,各增长3%。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尖山风景区管委
30.引进2个以上投资超10亿元先进制造业或高端服务业项目。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科工信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尖山风景区管委
31.强化统计工作,做好国民经济核算改革和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
牵头单位:市统计局
责任单位:市政府相关部门,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尖山风景区管委
32.加强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监控,有序化解隐性债务。
牵头单位:市审计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33.完成新密新区核心板块城市设计、新密主城区产业新城核心板块城市设计。
牵头单位:市资源规划局
责任单位:袁庄乡政府、曲梁镇政府,市产业集聚区管委
34.加快落实《新密市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工程实施方案》,以“一拆五改三增加”为重点,加快推进29个老旧小区改造,确保年内完成70%的改造任务;落实物业管理长效机制,形成共管共治新格局。
牵头单位:市房管中心
责任单位:青屏街办事处、新华路办事处、矿区办事处
35.加快推进城乡结合部综合整治,对纳入整治的白寨镇进行高标准整治提升,着力建设美丽城镇、美丽公路、美丽河道、美丽村庄和美丽田园。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公安局、创文办、交通局、农委、科工信局、生态环境局、社治委、创建办,白寨镇政府
36.持续强化城市精细化管理。深入推进“路长制”,完成新一轮“千百十”道路创建工作;开展市政设施升级改造,推进窨井整治维修、架空线缆入地、保通路监管,集中解决城市环境突出问题。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责任单位:市改进城市管理工作指挥部成员单位
37.推进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管理。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尖山风景区管委
38.谋划环城货运通道建设,加快G234新密段前期工作。
牵头单位:市交通局
责任单位:市公路局
39.推进全域公交,建设更高水平公交都市。
牵头单位:市交通局
责任单位:市运管局
40.推动5G基站和规模组网建设。
牵头单位:市科工信局
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尖山风景区管委
41.实施全市电梯物联网智能化监管全覆盖三年行动计划(指拽引驱动、液压驱动乘客电梯)。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尖山风景区管委
42.全力推进“城市大脑”建设,加快基本公共服务、生活服务数字化和交通智能化发展,推进“城市大脑”一期落地,持续推动二期、三期建设。
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
43.开工建设220千伏密南输变电工程和13个低电压配电台区升级改造工程。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供电公司、资源规划局,各相关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44.新建改造燃气管道57公里,发展天然气用户1万户。新增集中供热面积20万平方米。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责任单位:市资源规划局、公安局、住建局,各相关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45.完成国土绿化任务4.64万亩,其中:新造林2.74万亩、森林抚育1.8万亩、花卉苗木0.1万亩;建设省级森林城市、特色小镇3个和生态乡村34个。
牵头单位:市林业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尖山风景区管委
46.城区新建公园2个、游园6个,新增绿地30万平方米。
牵头单位:市园林绿化处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发展改革委、征补办、资源规划局,城关镇政府、袁庄乡政府、青屏街办事处、新华路办事处、西大街办事处、矿区办事处
47.加快推进溱水河省级湿地公园建设。
牵头单位:市林业局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
48.坚持脱贫不脱责任、脱贫不脱政策、脱贫不脱帮扶、脱贫不脱监管,紧密衔接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强化产业扶贫力度,提高脱贫质量。建立健全巩固脱贫成果和返贫预警机制,有效防止脱贫人口返贫和产生新的贫困人口。
牵头单位:市农委
责任单位: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49.完成郑州市下达的煤炭消费量控制任务。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科工信局、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各相关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50.实施工业企业“亩均论英雄”综合评价,推动工业企业绿色绩效评价全覆盖,坚决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水泥、碳素、石灰窑、砖瓦窑等传统行业产能,全面完成国家要求的产能淘汰任务;对30万吨以下煤矿进行分类处置。
牵头单位:市科工信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资源规划局、应急局
51.持续开展“散乱污”企业整治,实现动态清零。推广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确保PM2.5年均浓度不高于51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让群众拥有更多蓝天获得感。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市科工信局、城管局、市场监管局,市“散乱污”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52.强化河湖长履职尽责,持续开展河湖专项整治。
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责任单位:市河长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政府、新华路办事处、西大街办事处、尖山风景区管委
53.力争3年内全市域彻底消除黑臭水体。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水利局、农委,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尖山风景区管委
54.推进污水处理厂提质增效,强化涉水企业监管,逐步建立全覆盖立体水质监测网络;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城管局、畜牧局、住建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尖山风景区管委
55.完成土壤重点监管单位自行监测工作。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市科工信局,相关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56.支持非公企业市场化“债转股”,加强困难企业纾困帮扶。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57.落实城市主体责任,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专班专案做好问题楼盘化解工作。
牵头单位:市信访局
责任单位:市房管中心、住建局、资源规划局、城管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尖山风景区管委
58.加强地方金融组织监管,持续推动互联网金融风险出清,加大非法集资案件处置力度,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
牵头单位:市金融办
责任单位:市处非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尖山风景区管委
59.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坚持一体化统筹全市财税工作,统筹管好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功能性平台三个“盘子”,构建统分结合、分层分类的现代财政管理体制。围绕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改进支出管理,确保财政收支高效安全运行。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市税务局
60.完善国土政策体系,制定标定地价、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基准地价。
牵头单位:市资源规划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农委、住建局、交通局、统计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尖山风景区管委
61.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制定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4月底前完成国有企业资产清查工作,加快构建国资监管大格局;深化企业“三项制度”改革,建立监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完善投资事项负面清单,落实保值增值责任,推动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
牵头单位:市国资办
责任单位:市政府相关部门,各相关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62.继续做好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及“四供一业”移交工作。
牵头单位:市国资办
责任单位:市政府相关部门,各相关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63.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完善、规范不同类型公共产品的投融资模式,提高政府投资有效性。整合规范投融资公司,做强公司实力,发挥好公司作用。坚持效益优先,选好开发主体,完善项目生成推进机制,严格项目管理,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64.持续深化医药、卫生、教育、价格等领域改革。
责任单位:市卫健委、教体局、市场监管局
65.召开全市优化营商环境会议,推进开办企业、纳税服务、普惠金融等18类111项举措,努力让群众办事更方便、更快捷、更满意,让投资者、创业者更安心、更舒心、更暖心。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政府相关部门
66.打造高效透明的政务环境,持续减材料、减时间、优流程、优服务,推动企业注册1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一般业务“当场办、当天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联测联验再提速,30个“一件事”集成办理,新增150个“一证办”事项,85%以上政务服务事项实现“网上办”,350个事项“掌上办”,更多便民事项“就近办、自助办”。
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
67.打造规范诚信的市场环境,放宽市场准入,全面实施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制度,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信易加”项目应用加快落地,全域推行“信用 监管”模式,解决“诚信缺失”“内外有别”“政商亲清”问题。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政府相关部门,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尖山风景区管委
68.打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把优化营商环境纳入法治化轨道,注重依靠法治解决突出问题,推动实现规则公平、机会公平、权利公平。
牵头单位:市司法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商务局等相关部门,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尖山风景区管委
69.认真落实县(市、区)长责任制,确保粮食安全。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推动种植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稳步提高农村土地流转率。推动县级现代农业示范园建设,尽快恢复生猪产能。
牵头单位:市农委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各相关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70.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守住食品安全底线。
牵头单位:市农委、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尖山风景区管委
71.建设高标准农田0.6万亩,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83%。培育提升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星级精品园区,把乡村绿色生态转化为促进农民增收的增长点,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
牵头单位:市农委
责任单位:市文广旅局,相关乡镇政府
72.加强传统村落保护提升,统筹建设美丽乡村。广泛开展文明村镇、文明庭院、星级文明户等创建活动,60%以上行政村和80%以上乡镇达到县级以上文明村镇标准。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农委、文明办
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尖山风景区管委
73.完成郑州市下达的开展农村公共服务建设维护试点村任务。强化基层基础工作,走好乡村善治之路,促进乡风更淳、乡情更浓。
牵头单位:市农委
责任单位:市司法局、民政局、公安局,各相关乡镇政府
74.改造农村户厕53000户,推进省级“千万工程”示范村建设。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生活垃圾和污水治理、养殖种植业污染防治,加大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负增长,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率90%以上。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农委
责任单位:各相关乡镇政府
75.有序推进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稳慎推进宅基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制度改革,盘活土地资源。加快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10月底前基本完成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任务;选取部分行政村开展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工作,提升村集体经济收入。
牵头单位:市农委
责任单位:市资源规划局、财政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尖山风景区管委
76.开展产业集聚区、服务业“两区”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培育主导产业2—3个。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产业集聚区管委,青屏街办事处、西大街办事处
77.确保全市新增城镇就业6000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7500人。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尖山风景区管委
78.免费为具有新密市户籍的适龄妇女进行“两癌(宫颈癌、乳腺癌)”筛查各9000人;免费为符合条件的新密市户籍孕妇进行一次血清学筛查和产前超声筛查;免费为新生儿进行听力障碍初筛、“两病筛查”、35种遗传代谢病筛查和耳聋基因筛查;完成郑州市卫健委下达的免费为具有新密市户籍的适龄人群进行脑卒中危险因素筛查、肺癌早期筛查任务。
牵头单位:市卫健委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妇联
79.继续举办“舞台艺术进乡村、进社区”文艺演出124场。
责任单位:市文广旅局
80.新改建农村公路45公里。
牵头单位:市交通局
责任单位:市地管所
81.建成安置房1440套、新开工380套、网签240套,回迁安置群众1329人。
牵头单位:市新城办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房管中心,袁庄乡政府、曲梁镇政府,新华路办事处、青屏街办事处、西大街办事处
82.新增公办幼儿园6所,新建、改建教师周转宿舍62套。
牵头单位:市教体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发展改革委、住建局、资源规划局,牛店镇政府、曲梁镇政府、大隗镇政府、超化镇政府、来集镇政府
83.实现全市中小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明厨亮灶全覆盖,新增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食品安全信息化建设2家。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尖山风景区管委
84.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85.坚持把稳就业摆在突出位置,实施稳就业攻坚行动,落实创业担保贷款、一次性创业补贴、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等扶持政策;加大对高校毕业生、转岗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支持力度;继续降低社保费率,支持企业稳定岗位。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责任单位:市退役军人局、社保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尖山风景区管委
86.持续优化课后延时服务。推行名校托管弱校,基本消除大班额。
责任单位:市教体局
87.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改善教师工作生活条件。
责任单位:市教体局
88.建成窑沟瓷窑遗址生态文化公园,中原豫西抗日纪念博物馆、黄固寺农耕博物馆挂牌开放。
牵头单位:市文广旅局
责任单位:大隗镇政府、超化镇政府、尖山风景区管委
89.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和弘扬工作,继续开展“书香新密”全民阅读等惠民活动,新建城市书房3个。实施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提升工程。
责任单位:市文广旅局
90.树牢生命重于泰山、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的理念,严格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十个坚决到位”,全力以赴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总体战,对公共卫生环境进行彻底排查,补齐公共卫生短板,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牵头单位: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责任单位:市政府相关部门,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尖山风景区管委
91.加快推进智慧医疗,实现检查结果互认共享,全面推行“就医一卡通”等便民服务。
牵头单位:市卫健委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医保局
92.继续深化我市紧密医共体建设,力争完成郑州市下达的新增政府主导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达到国家基本标准任务。
牵头单位:市卫健委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医保局、发展改革委、编办、人社局
93.深入开展健康新密行动,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21%、人均预期寿命达到80岁。
牵头单位:市卫健委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94.及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联动机制。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退役军人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残联,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尖山风景区管委
95.实施普惠养老城企联动试点专项行动,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完成郑州市下达的新建改扩建城乡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和新增养老床位任务。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民政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尖山风景区管委
96.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试点建设。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97.继续实施“绿城妈妈”“儿童之家”项目。
牵头单位:市妇联
责任单位:各相关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尖山风景区管委
98.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规范信访秩序,加强一体化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建设,推动“一村(格)一警”和“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机制融合发展。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责任单位:市司法局、信访局
99.开展根治欠薪攻坚专项行动。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责任单位: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100.加快实施全市冷链食品安全智慧化监管行动计划。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大数据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尖山风景区管委
101.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纵深发展。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尖山风景区管委
102.做好重要时间节点安全稳定工作。推进媒体融合发展,营造清朗网络空间。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责任单位:市应急局、交通局、信访局、退役军人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尖山风景区管委
103.加快推进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工作,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压实安全生产责任,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城市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
牵头单位:市应急局
责任单位: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尖山风景区管委
104.加强国防动员、后备力量和人民防空建设,深入开展“双拥”共建。
牵头单位:市退役军人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尖山风景区管委
105.高质量编制经济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政府相关部门,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尖山风景区管委
106.加强政治建设。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持续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确保上级决策部署落地生根。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尖山风景区管委
107.严格依法行政。不断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认真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自觉接受监察监督,主动接受群众、舆论监督,强化审计监督。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尖山风景区管委
108.提升治理能力。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推进市域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用心用情用力办好群众身边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让广大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完善容错纠错和干部澄清保护机制,健全激励保障体系,让谋事干事、担责担难蔚然成风。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尖山风景区管委
109.建设廉洁政府。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阳光用权,从严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筑牢不能腐、不敢腐、不想腐坚实防线。从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有关规定,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树牢带头过紧日子思想,用政府的“紧日子”换来群众的“好日子”。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尖山风景区管委
三、工作要求
(一)狠抓落实。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本单位承担任务落实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亲自参与工作筹划,亲自安排部署,亲自推动落实,确保各项重点工作如期推进。
(二)密切协作。牵头单位应统筹推进任务落实,责任单位要积极配合牵头单位,主动与牵头单位沟通对接。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互通信息、密切配合,形成有效合力,确保重点工作有序推进。
(三)严格督查。省审计厅将根据《2020年河南省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制定年度审计计划,对相关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市督查局要将我市承担的省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郑州市政府2020年各项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全市绩效考核体系,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适时开展专项督查。各单位要由1名班子(党组)成员负责本单位重点工作的落实推动,建立工作落实台账,并于每月18日前将省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市督查局绩效科。于2020年4月2日、7月2日、10月2日和2021年1月2日前将郑州市政府2020年各项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市督查局绩效科,联系电话:698875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