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郑州市轨道交通10号线一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 索引号:005252362/2020-00191
  •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业务信息/环评公示
  • 发布机构:郑州市生态环境局
  • 关键词:环境影响评价
  • 文号
  • 成文日期:2020-04-13
  • 发布日期:2020-04-13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郑州市轨道交通10号线一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序号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郑州市轨道交通建设中心

    郑州市轨道交通10号线一期工 程

    郑州市荥阳市、中原区、二七区

    交通运输部环境保护中心

    郑州市轨道交通10号线一期工程,起点位于郑州西站,终点位于郑州火车站。线路从郑州西站沿中原西路向东敷设,经中原中路、中原东路及康复后街敷设至郑州火车站,线路全长约21.625km,全部为地下线,设车站12座,由西向东依次为郑州西站、商隐路站、庙王站、须水站、市委党校站、郑州一中站、西流湖南站、二砂站、市中心医院站、绿城广场站、医学院站、郑州火车站。6座换乘站,与规划21号线在郑州西站换乘、与14号线一期在市委党校站换乘、与5号线在市中心医院站换乘、与1号线和规划9号线二期在绿城广场站换乘、与1号线和规划7号线一期在医学院站换乘,以及与1号线在郑州火车站换乘,10号线一期设红石坡车辆段一座,位于中原西路与西绕城高速交叉口东北象限,新建郑州西站主变电站一座,位于杜鹃路与中原西路交叉口西南象限地块内。

    运营期:

    ①废气:车辆段的轨道车和食堂废气排放量较少,轨道交通工程仅有地下车站排风亭排气异味对周围居民生活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在风亭周围种植乔木,并将风口背向居民等敏感点一侧。

    地下车站应采用符合国家环境标准的装修材料,减轻运营初期风亭排气异味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风亭周围15m范围内不宜建设学校、医院、集中居民住宅等人群密集建筑。车辆段食堂油烟经净化收集处理后达标外排。

    ②废水:本工程运营期污水主要为车站、主变电站和车辆段排水。车站和主牵引变电所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城市污水管网进入城镇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车辆段的洗车废水经自带的废水净化装置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车辆段的生活污水经过MBR膜处理,检修废水经过隔油、气浮、过滤处理,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限值标准,初期排入车辆段集水池定期清运至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待周边市政污水管网配套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城市污水管网进入城镇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不外排,不会对地表水环境产生影响。

    按要求,做好地铁结构、设施的防渗设计和施工期防止污染的防护工作,依照规范对红石坡车辆段下游地下水水质进行监测。

    ③噪声,本工程噪声源主要为地下车站风亭、冷却塔及车辆段出入段线两侧及厂界外噪声。对市委党校站西北侧风亭消声器加长至3m以上,对市中心医院站西南侧、东南侧风亭消声器加长至3m以上,对医学院站西北侧风亭消声器加长至3m以上,对医学院站东北侧风亭消声器加长至4m,对医学院站冷却塔采用超低噪声型冷却塔,四周加隔声板,风机加装导风筒;对郑州火车站西侧风亭消声器加长至3m以上;对车辆段东、西、南厂界建3m高实心围墙。各站点及车辆段采用低噪声和声学性能优良的设备,确保各站点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限值要求,车辆段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限值。

    ④振动,工程区间均为地下线,沿线共有63处环境振动保护目标,其中居民住宅34(含在建一处)处,机关办公14处,学校11处、医院4处。对中原工学院(中原工学院软件学院)、兑周村、河医家属院、郑大三附院家属院等19处敏感点设置钢弹簧浮置板整体道床或同等级特殊减振措施,共计3320延米(单线),对市委党校、郑州三磨研究院家属院、河南工业技师学院、互助路社区等8处敏感点采用减振垫浮置板道床或同等级高等减振措施,共计2050延米(单线),对郑州交通支队家属院、中原工学院、郑州工业贸易学校等12处敏感点,采取减振扣件措施或者同等级中等减振措施,共计2255延米(单线),采取以上减振措施后,各敏感点的环境振动均可达到相应标准。

    ⑤固废,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沿线车站乘客垃圾,车辆段内生产人员的生活垃圾和少量的维修生产垃圾,车辆清扫产生的乘客垃圾等。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的环卫部门统一处理,车辆段产生污泥定期交由当地的环卫部门统一处理,车辆段生产废金属切屑等一般固废回收再利用。

    车辆段和主变产生的废油渣(泥)、擦拭油布、废变压器油和蓄电池等危险废物集中分类暂存堆放在车辆段设置的危险品废物储存间,储存间应做防渗处理,防止渗滤液渗漏。按要求对危险废物的有关规定交由有资质机构进行妥善处置,其余如金属切削、边角料等生产垃圾一般回收利用。

    本工程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量较小,经妥善处置后,不会对区域环境造成影响置

    采取两次公示、问卷调查等方式,并发放和收回问卷若干份,无反对意见。


    附件
  • 01 郑州10号线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2020.4.1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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