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新密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0年4月10日
新密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
为加快我市城市建设步伐,改善城市人居生态环境,提高市民生活质量,市委、市政府决定开展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国家园林城市系列标准及申报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城〔2016〕235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意识,以建设更高水平郑州国家中心城市区域增长极为统揽,以创建国家园林城市为载体,按照“政府组织、全民参与、统一规划、严格标准、因地制宜、打造特色”的原则,把生态文明贯穿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领域,让绿色发展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为,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进一步完善城市基础设施,提升城市品位,优化人居环境,加快宜居宜业宜游、天蓝地绿水清新密建设步伐,着力打造富裕、文明、美丽、时尚、幸福“五个新密”。
二、工作目标及创建思路
工作目标: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从2020年2月开始,动员全市人民和社会各界参与创建活动。对照《国家园林城市标准》,找准差距,重点突破,全面提升我市园林绿化建设和管理水平。到2021年6月底,市区主城区达到或超过《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各项指标要求,并顺利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考核验收,实现国家园林城市创建目标。
创建思路:点、线、面结合,全面统筹推进。点:即以已建成的公园广场为点,合理布局公共绿地,提高人均公园绿地面积;线:即以市区主干道绿化为线,增加绿量、花量,提高街道景观的绿化、美化效果;面:即以街头绿地、单位庭院及居住区绿化为面,积极开展园林式单位和园林式居住小区达标建设工作。在全市范围内强力推进拆墙透绿,见园铺绿,小园造绿,大环境披绿,使总体效果达到“中心城区绿树成荫,三季有花,四季常青,市容整洁,环境优美,形成点、线、面、片、网、带有机结合”的城市绿化系统。
三、工作任务
(一)完善城市综合管理
1.科学规划生态布局。要结合《新密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高标准修订《新密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科学规划城市公园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及其它绿地等,经批准后纳入城市总体规划。按照多规合一、统筹协调的要求,组织编制《城市绿线规划》《300米见绿,500米见园公园建设规划》《海绵城市规划》《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城市湿地资源保护规划》、《城市绿道建设规划》等相关规划,科学划定城市绿线、蓝线、紫线并严格保护,制定管理办法。
2.完善园林绿化管理体制。健全机构,落实编制、人员,实现任务、职能到位。建立健全绿线管理、建设管理、养护管理、绿化公示、控制大树移栽、防止外来物种入侵、城市生态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古树名木保护、义务植树等城市园林绿化法规、标准、制度。
3.提升园林绿化科研能力和信息技术应用。进一步提高科技成果转换率,在实际工作中有效推广。建设城市园林绿化数字信息库,对城市园林绿化信息持续实施动态监管。
4.保障绿化工作经费。将园林绿化维护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切实保障园林绿化建设、日常维修养护及相关人员经费。通过多种途径筹措创园工作经费,并及时、足额拨付。
5.深入开展园林绿化宣教活动。加强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开展城市园林绿化的满意度调查,使公众对城市园林绿化的满意率达到80%以上。
(二)加大城市绿地建设力度
1.不断提升园林绿化指标。以项目为抓手,完成各级下达的园林绿化建设任务,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7%以上,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3.5%以上,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1m2/人以上,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中乔、灌木所占比率达60%以上。
2.完善公园体系,打造公园城市,加强公园、游园建设。对市区现有游园、绿地进行升级改造,完成青屏广场开放式改造提升、17个市管游园提升改造工程。不断完善青屏山森林公园服务功能,加快雪花山森林运动公园、前士郭遗址生态公园、云蒙山生态郊野公园、郑州第二植物园主题公园建设成效。开展冲沟绿化,建设开旸游园、惠沟公园、马鞍河公园、郭沟公园、梁沟公园等一批节点绿化、公园景观,加强城市自然景观与历史文化融合,创造丰富多彩、亲切宜人、独具风格的城市景观。以郑少高速新密东站迎宾苑、北站开阳公园、西站公园和主干道路交叉口区域绿化为突破,建造交通会客厅,实施城市出入口的绿化与美化。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达80%以上,万人拥有综合公园指数大于0.06个。
3.积极开展社会绿化,提升居住区和单位绿地质量。继续开展园林式居住区、单位创建活动,到2021年,园林式居住区、单位达标率达到50%以上。在城市旧城改造过程中,进一步完善城市社区的绿地建设,通过屋顶绿化和立体绿化等做法,提高绿化覆盖率和城市绿量。改造后的居住区绿地率不低于25%,城市新建、改建居住区绿地达标率达到95%以上。积极开展绿地认养活动,广泛开展义务植树活动,增强全民植绿、护绿、爱绿意识。
4.新修市政道路绿化快速跟进,加快道路绿化建设。城市道路绿化与道路建设同步规划、设计、建设。道路绿化普及率、达标率分别达到95%以上和80%以上,林荫路推广率达到70%以上。完成市区开阳南路、栖霞街、政通路、溱水西路、青屏街西延、溱水路西延等道路绿化和行政路、东西大街、嵩山路(城区段)、密州大道等道路绿化提升工程。
5.强化防护绿地生态功能,积极保护城市生态。大力推进高速公路、铁路沿线、主干道路、城乡结合部的防护绿地建设,确保城市防护绿地实施率80%以上。
(三)强化科学建设管控
1.严格执行绿地系统规划。建设工程符合国家和地方绿地建设指标要求,重点绿地建设项目严格执行招投标、监理、竣工验收和审计有关规定。绿道建设符合《绿道规划设计导则》等相关标准规范要求,绿道及配套设施维护管理良好。合理编制海绵城市规划,城市建成区内有一定片区(独立汇水区)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综合评价值≥8.00。
2.推进公园规范化管理。按照公园的性质和分类,制定完善技术的管理规范,使公园设计、建设、养护和管理各个环节有章可循。发挥公园文化的社会效应,提高自然灾害应对能力,公园绿地应急避险场所实施率≥70%,公园免费开放率≥95%。
3.积极推广节约型绿地建设。结合各类绿地现状,开展节约型绿地的规划、设计和建设工作。结合海绵城市要求,建设一批生态型、复合型、节约型城市绿地,提升绿地生态效益。制定立体绿化推广鼓励政策、技术措施和实施方案,立体绿化逐年增加,提升城市绿量和整体景观效果。
4.开展古树名木和后备资源保护。对古树名木进行持续稳定调查,古树名木全部登记造册,严禁移植古树名木,古树名木保护率100%;完成树龄超过50年(含)以上古树名木后备资源普查、建档、挂牌并确定保护责任单位或责任人。
5.加强历史风貌和风景名胜区保护。划定城市紫线,制定《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或城市历史风貌保护规划,城市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等得到有效保护。
(四)持续改善城市生态环境
1.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充分利用我市浅山丘陵自然优势,对城区原有山水格局及自然生态系统进行有效保护,显山露水,确保其原貌性、完整性和功能完好性。统筹城乡生态空间,合理利用自然生态要素有机连接,将自然要素引入城市、社区。完成对城市山体现状的摸底与生态评估,采取相应措施,解决受损山体的安全隐患,保护山体原有植被,恢复山体自然形态,重建山体植被群落。
2.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城市湿地资源保护。尽快开展并完成市域范围内生物物种资源普查,在绿规中完善生物多样性保护专篇内容,做好乡土、适生植物资源保护和应用工作,本地木本植物指数≥0.80。加大湿地资源保护力度。加强溱水河、双洎河河道水体管理,完成湾子河人工湿地工程、溱水河、双洎河生态水系治理工程建设任务,河道沿岸绿化效果好,自然生态保护好,自然水体的岸线自然化率≥80%。
3.强力治理大气污染和水污染。通过持续开展大气污染攻坚行动,加强空气污染治理,重点对机动车、建筑扬尘和工厂的空气污染进行积极控制和治理,全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天)≥292天。积极控制城市噪音,建立有效的噪音监控体系。继续实施“蓝天碧水工程”,抓好治污降霾和黑臭水体治理,地表水Ⅳ类及以上水体比率≥50%,城市建成区内无黑臭水体。
(五)配套城市基础设施
1.广泛开展环境综合治理活动。各街道办事处要以清扫、清理、清运垃圾为重点,彻底改变背街小巷、城中村、居民住宅区、庭院楼道、城乡结合部、公共场所、农贸市场的“脏、乱、差”现象,改善卫生环境。加强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统筹城乡垃圾处理处置,不断提高城市管理科学化水平,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城市容貌评价值≥8.00。
2.不断增强城市的总体功能和承载水平。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完善改造提升工程建设,完善市政道路路网,形成贯穿整个城市“五纵五横”的骨干路网结构,城市道路完好率95%以上;抓好地下管网建设工作,新建雨污管网全面实现分流,同时建设通讯、电力、供水、供气等综合地下管网,保障城区及周边市民用水,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城市管网水检验项目合格率≥99%,城市污水处理率和城市污水处理污泥达标处置率≥90%。
3.城市景观照明控制科学合理。严格按照《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规范》进行设计,被照对象照度、亮度、照明均匀度及限制光污染指标等均达到规范要求,低效照明产品全部淘汰,城市照明功率密度(LPD)达标率≥85%。
(六)强化节能减排建设
1.推广建筑节能技术。制定推广绿色建材和装配式建筑政策措施,实施城市节能工程,城市新建建筑按照国家标准普遍采用节能措施和节能材料,节能建筑和绿色建筑所占比例达到50%以上。不断加大技术改进和推广力度,住宅供热计量收费比例大于30%。
2.推广林荫道路。新建道路全部规划设计为林荫路,逐步改造不达标道路,林荫路推广率(%)≥70%。完善步行、自行车交通系统,制定步行、自行车交通体系专项规划,不断提高公共交通分担率,缓解城市交通压力。
(七)提升社会保障水平
1.加强住房保障建设和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建设。住房保障率≥80%,连续两年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完成率≥100%。制定城中村改造规划并按规划实施,城市建成区内基本消除棚户区,居民得到妥善安置,实施物业管理。
2.加强社区配套设施建设。配套建设社区教育、医疗、体育、文化、便民服务、公厕中转站等设施。
3.加强无障碍设施建设。主要道路、公园公共建筑和公共场所逐步设立无障碍设施,并且管理到位,运行正常。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0年1月至2020年4月上旬)
成立新密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开展全面细致的调查摸底工作,制定创建工作方案,召开创建动员大会,分解任务,落实责任,搞好宣传发动,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全面开展国家园林城市创建工作。
(二)具体实施阶段(2020年4月至2020年12月)
各责任部门和单位要根据创建目标任务要求,对照《国家园林城市标准》,认真组织实施,狠抓工作落实。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研究安排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真抓实干,确保各项考核目标任务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三)自查提升阶段(2021年1月至2021年6月)
对照国家园林城市标准查漏补缺,组织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离退休老干部对创建工作进行督查,邀请省住建厅专家组对我市创建工作情况进行初验评估,并根据反馈的意见进行整改,建立长效管理机制。2021年6月底前,完成创建工作汇报材料、技术报告片、各种台帐资料的整理归档等工作,相关资料按要求报送住建部。
(四)迎接考评阶段(2021年7月至2021年9月)
制定迎检方案,完善迎检资料,统筹安排各项迎检活动,做好硬件指标的最后冲刺,全力迎接住建部专家组实地考核验收。
五、保障措施
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工作量大,要实现预期目标,必须采取有效措施,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开展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活动,是市委、市政府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建设郑州国家中心城市次中心的重大举措,是改善人居环境和发展环境的重要载体,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监管到位,确保取得实效。
(二)加强领导,明确任务
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立即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抽调专人,集中办公,明确具体职责,对照本创建方案和住建部《国家园林城市系列标准》,抓紧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按照方案要求认真开展创建工作,把创建工作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人员;倒排计划,倒排工期,确保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完成创建任务;做好定期进度检查和工作汇报,确保创建工作圆满完成。
(三)加大投入,保障经费
根据创建任务,加大各级财政投入力度,落实园林绿化项目资金和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经费。建立多渠道的投资机制,广泛吸纳社会资金参与国家园林城市建设。
(四)强化监管,依法治绿
强化绿地系统规划和城市绿线管理,落实“绿色图章”制度,加快规划绿地“变现”,明确绿化用地的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和管理权,出台绿地建设涉及拆迁、土地征收、土地流转等优惠政策,保障绿地建设的土地供应快速、便捷、优先,全面加快推进绿量大幅提升,进一步提高城市园林绿化法制化管理水平。
(五)重点监控,有效推进
为确保创建目标的如期申报和实现,要尽快完成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修编工作,科学划定城市绿线并向社会公布;要科学合理安排园林绿化建设项目,努力增加园林绿地总量;要了解和掌握全国设市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平均值水平,加大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建设力度。
(六)加强督查、严格奖惩
建立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督查考核制度,将创建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目标考核内容,加大督查力度;对在创建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不能如期完成任务,影响全市创建目标实现的单位,要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相关人员责任。
(七)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是一项惠民工程、民心工程,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通过报纸、电视、电台、网络等多种有效形式,大力宣传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重要意义,使创建活动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调动社会各界参与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活动的积极性,形成创建活动政府主导、全民参与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