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审批办。公示期为2020年4月13日-2020年4月17日。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河南郑州上街石油分公司 | 新安路加油站项目 | 郑州市上街区新安路与封丘路交叉口西600米 路北 | 重庆九天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 该项目位于郑州市上街区新安路与封丘路交叉口西600米路北,占地面积3673.35平方米,主要为新安路加油站项目,主要设备是储油罐、加油机、油气回收系统。 | 1、废气:项目采用密闭卸油方式、设置油气回收装置,按操作规范进行工作,项目外排废气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限值要求及《河南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要求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及其他相关标准限值要求。 2、废水:项目洗车废水经隔油池 三级沉淀池处理后排入厂区总排口,生活污水经隔油池 化粪池处理,处理后排入厂区总排口,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后由市政污水管网排入上街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设置禁鸣标志、减速标志等措施,厂界噪声要求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废:油泥收集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统一处理,生活垃圾经垃圾箱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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