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416229650/2020-00054: |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业务信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 | |
发布机构新郑市环境保护局: | 关 键 词环评报告,批复,公告: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20-04-22: | 发布日期2020-04-22: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1 | 年产150万吨机制砂生产项目 | 新环审〔2020〕42号 | 20200422 |
2 | 年产2000根杆件、500块标识牌、1000台交通信号灯、800盏路灯项目 | 新环审〔2020〕48号 | 20200422 |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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