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开展新增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鉴定

索 引 号005299208/2020-00029: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城乡建设业务信息/村镇建设:
发布机构新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 键 词城乡建设,城乡:
文    号成文日期2020-04-24:发布日期2020-04-24: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新郑市开展新增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鉴定

       为做到新郑市4类重点对象房屋安全等级鉴定全覆盖,一户不漏,全面完成我市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清零行动工作,坚决打赢脱贫攻坚住房安全有保障攻坚战,根据市扶贫办提供的边缘户、脱贫不稳定户名单,市民政局提供的新增低保户和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名单,以及纳入新型城镇化拆迁计划和整体扶贫搬迁计划但截至今年4月份实际没有拆迁和搬迁的4类重点对象,市住建局委托河南鼎丰房屋安全鉴定有限公司,4月20日开始对全市4类重点对象(包括边缘户、脱贫不稳定户)集中进行农村危险房屋安全等级鉴定,并对2019年11月集中鉴定但在危房改造过程中对鉴定结果存在异议的进行复议,对纳入2020年新郑市农村危房改造计划已竣工农户进行房屋质量验收。

       本次住房安全等级鉴定,经第三方鉴定机构鉴定,4类重点对象住房属于C级、D级危房的,出具房屋安全等级鉴定报告,全部纳入新郑市农村危房改造计划,按照危房改造程序,C级房屋对房屋危险部位进行修缮加固,D级房屋原危险房屋必须拆除,进行原址翻建,实现危房动态清零。边缘户、脱贫不稳定户属于C级、D级危房的,由所在乡镇纳入2020年危房改造计划,由乡镇自行统筹资金,参照现行农村危房改造程序和资金补助标准,实现危房清零。经鉴定,属于A级、B级房屋的,统一悬挂《住房安全等级鉴定标识牌》,并逐户拍照存档。B级房屋如果住房存在裂缝、局部漏雨,及门窗、围墙破损、没有卫生厕所等现象的,一并建立问题台账,结合乡镇的“七改一增”,进行修缮和整改。各乡镇计划拆迁村、煤矿沉陷区、今年尚未纳入扶贫搬迁计划村的4类重点对象属于C级、D级危房的,由所在乡镇(景区管委会)采取租赁安全房屋等形式于进行妥善安置,确保危房不住人,住人不危房。

       连日来,工作人员奔波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一线,在4类重点对象住房安全等级鉴定中,做到分工协作,紧密配合,住建局工作人员负责发放新郑市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明白卡,讲解危改政策;乡镇工作人员负责4类重点对象所鉴定房屋真实性审核,确保鉴定房屋为4类重点对象所居住的房屋;第三方鉴定机构严格执行住建部《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标准》,独立客观公正进行鉴定,安全住房统一悬挂住房安全等级标识牌。截止4月23日,鉴定工作进展顺利,已对辛店镇、龙湖镇、新村镇、和庄镇、孟庄镇、郭店镇、观音寺镇、具茨山景区管委会611户4类重点对象房屋安全等级鉴定,统一悬挂房屋安全等级标识牌572户;59户已竣工房屋质量验收合格;新识别、新发现C级危房30户,D级危房9户,无房户8户,经村、镇两级公示无异议后,纳入新郑市农村危房改造计划,5月30日实现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清零,全面实现农村困难群众住房安全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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