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99419/2020-00044: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公报公示/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新郑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 关 键 词综合,公报公示: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20-04-24: | 发布日期2020-04-24: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根据《郑州市农业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郑州市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郑农小组【2018】1号)精神,为做好我市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工作。按照试点村的选取坚持“四个优先”:一是坚持贫困村扶持优先,近两年内已获得省扶持发展补助资金的,暂不纳入试点。二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村优先;三是组织领导有力、村民意愿强烈的村优先;四是具备发展村级集体经济资产、资源、区位优势等基础条件的村优先。
首先行政村向乡镇(街道、管委会)提出试点项目申请,编制试点项目方案。再由乡镇(街道、管委会)考察试点项目方案,出具审核意见,并以正式文件上报市政府负责部门。最后,农委经过委托第三方并组织财政局、纪委、国土规划等相关市直单位参加评审。按照评审结果先后顺序,确定推荐我市新村镇云湾、焦沟,梨河镇黄桥村3个行政村开展试点发展壮大集体经济。
现将推荐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0年4月24--30日 监督电话:0371-60875006
新郑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2020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