荥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荥阳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

  • 索引号:397863874/2020-00039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荥阳市人民政府
  • 关键词:政务,通知
  • 文号:荥政办〔2020〕7号
  • 成文日期:2020-04-21
  • 发布日期:2020-04-24
  • 体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荥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荥阳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荥阳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0年4月21日


    荥阳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

     

    为全面实施荥阳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加快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郑政办〔2019〕63号)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务院、省、郑州市关于部署推动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任务和要求,面向职工、就业重点群体、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以下简称贫困劳动力)等城乡各类劳动者,坚持目标导向、需求导向,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提升培训,有效促进就业创业,为荥阳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技能人才保障。

    (二)目标任务

    围绕荥阳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建设需求,深入推进人才强市战略,实施2019—2021年荥阳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统筹推动以全民技能振兴工程为载体,实施先进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提升为主体,通过分级分类开展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进一步优化技能人才结构,增加技能人才供给,提升高技能人才培养质量,三年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8万人次以上,其中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3.6万人次以上。到2021年年底技能劳动者占就业人员总量的比例达到25%以上,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30%以上。

    二、实施专项提升计划,强化培训针对性

    (一)实施先进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技能提升计划。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装备制造等先进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实施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和技能提升培训,3年内培训10000人次以上,其中技能提升培训占比80%以上,新培养高技能人才2400人以上。(责任单位:市国资中心、科工信局、人社局、发改委,各乡镇、街道)

    (二)实施就业重点群体技能提升计划。面向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以下简称“两后生”)等青年,下岗失业人员、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开展形式多样的技能培训。3年内培训农村转移就业技能培训15000人次、“两后生”培训1000人次、离校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培训2000人次、退役军人培训1100人次、“巧媳妇”工程从业人员培训2000人次、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培训2000人次、残疾人培训700人次,其中技能提升培训占比50%以上。(责任单位:市人社局、教体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农委、扶贫办、妇联、残联,各乡镇、街道)

    (三)实施贫困劳动力技能提升计划。深入开展技能脱贫千校行动,为贫困劳动力提供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对接受技工教育的贫困家庭学生,按规定落实助学金和免学费等政策;对子女接受技工教育的贫困家庭,按政策给予补助。3年内培训2000人次以上,其中技能提升培训占比60%以上。(责任单位:市农委、扶贫办、人社局、教体局、财政局)

    (四)实施现代服务业技能提升计划。加大养老服务、家政、托幼、快递等从业人员技能培训力度,提升其岗位适应和职业转换能力。3年内培训10000人次以上,其中技能提升培训占比50%以上,新培养高技能人才800人以上。(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商务局、教体局、总工会、人社局、妇联,各乡镇、街道)

    (五)实施建设行业技能提升计划。按照建设行业“333”人才工程(培育30000名装配式生产施工技能型产业工人、3000名一线专业技术管理人员、300名装配式高层次专业人才),落实装配式生产施工技能型产业工人、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和装配式高层次专业人才培养,开展智能建筑等新产业培训和具有建设行业特点的专项职业技能培训;开展物业管理行业专业技术人才培训。3年内培训3800人次以上,其中技能提升培训占比50%以上。(责任单位:市住建局、总工会、团市委)

    (六)实施高危行业安全技能提升计划。严格执行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合格后上岗制度,加强化工、矿山等高危行业从业人员和各类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3年内培训2000人次以上,其中技能提升培训占比80%以上。(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

    (七)实施高素质农民技能提升计划。围绕我市乡村振兴战略,建设一批乡村振兴新型农民培养基地和农业农村类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依托农业广播电视学校、科研单位、农技推广等机构,培养一批爱农业、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3年内培训1000人次以上,其中技能提升培训占比40%以上。(责任单位:市农委,各乡镇、街道)

    (八)实施大众创业培训计划。对有创业愿望的人员和开业5年以内的小微企业主开展创业培训,对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在校生和毕业生开展创业意识等培训。3年内培训1000人次以上。(责任单位:市人社局、教体局,各乡镇、街道)

    (九)实施国际服务技能提升计划。落实省“中原丝路”技能提升计划,围绕我市产业发展,深入融入“一带一路”,加强航空物流、电子商务、导游导购、理财规划等技能人才培训。3年内培训8000人次以上,其中技能提升培训占比60%以上,新培养高技能人才600人以上。(责任分工:市商务局、交通运输局、文广旅局、财政局)

    (十)实施文化品牌技能提升计划。根据“文化河南”提质发展要求,建设好、演绎好黄河流域历史文化,聚焦创意设计、网络文化、文化旅游、文化创造、文化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等领域,建设一批技能人才实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培养一批文化创意类技能人才。3年内培训1500人次以上,其中技能提升培训占比50%以上,新培养高技能人才500人以上。(责任单位:市文广旅局、商务局、教体局、人社局,各乡镇、街道)

    (十一)实施城市管理从业人员技能提升计划。对接郑州市国家中心城市提质建设要求,加强特种作业、公共交通等城市从业人员技能培训,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服务水平。3年内培训8000人次以上,其中技能提升培训占比80%以上,新培养高技能人才800人以上。(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应急管理局、交通运输局、住建局、自然资源规划局、教体局、人社局,各乡镇、街道)

    (十二)实施“和美荥阳”从业人员技能提升计划。围绕建设荥阳生态文明、绿色环保、幸福宜居城市,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加强园林绿化、环境环保、安保服务、低碳出行、垃圾分类、清洁家园、社区服务、医疗卫生、心理健康等行业领域从业人员技能提升培训。3年内培训10000人次以上,其中技能提升培训占比80%以上,新培养高技能人才1000人以上。(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林业局、应急管理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局、公安局、卫健委、交通运输局、自然资源规划局、教体局、人社局,各乡镇、街道)

    (十三)实施服刑人员、社区戒毒人员技能提升计划。对看守所在押服刑人员、社区戒毒人员,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匠精神、法律知识等教育和职业技能、创业培训。3年内培训1000人次以上。(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司法局,各乡镇、街道)

    (十四)实施技能人才竞赛成长计划。深入推进以赛促培、以赛促训、岗位练兵工作,每年举办荥阳市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做好参加省、郑州市技能大赛选拔赛组织和备赛集训参赛等工作,支持企业、职业学校开展备战职业技能竞赛专项培训,给予一定资金奖补。(责任单位:市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三、激发培训主体活力,强化人才培养能力

    (一)发挥企业主体作用。鼓励企业立足发展实际,健全职工全员培训制度,开展岗前培训、在岗培训、脱产培训、技能提升培训、转岗转业培训、岗位练兵、技能竞赛等。支持企业设立职工培训中心,鼓励校企联合共建实训中心、教学工厂等,建设培育一批产教融合型企业。企业举办或参与举办荥阳辖区内的职业院校,可根据毕业生就业人数或培训实训人数给于院校一定资金支持(具体标准按郑州市制定政策执行)。企业依法提取职工教育经费,并按规定用于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的,经验收合格,可按企业新购置实训设备总值的20%从就业补助资金中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分别不超过50万元、10万元。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和现代学徒制。(责任单位:市财政局、人社局、总工会、科工信局)

    (二)发挥职业学校基础作用。支持职业学校开展补贴性培训,在核定职业学校绩效工资总量时,对承担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单位给予一定倾斜。允许职业学校将不超过培训收入的50%纳入学校公用经费,学校培训工作量可按一定比例折算成全日制学生培养工作量。职业学校在职称评定、绩效工资分配等方面,应向承担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一线教师倾斜(具体标准由各学校确定)。(责任单位:市人社局、教体局、财政局)

    (三)发挥社会培训和评价机构支持作用。培育发展壮大一批社会培训机构和评价机构。开展职业技能等级第三方评价机构遴选工作,支持各类技能评价机构承担新业态、新岗位的职业标准开发和技能评价体系建设。民办职业培训和评价机构与公办同类机构享受同等待遇。(责任单位:市人社局、教体局、财政局)

    (四)提升技能人才培养能力。持续实施全民技能振兴工程,推进职业技能培训基础平台建设,进一步增加自主评价试点企业的数量,强化全面技能振兴工程项目支撑,支持企业、职业学校和培训机构升级改造实训设施设备。(责任单位:市人社局、教体局)

    四、提升培训创新引领,增强技能培训实效

    (一)创新培训内容。将职业道德、职业素养、工匠精神、安全环保等内容贯穿职业技能培训全过程。开展家政、养老服务、快递物流、保安、电商、汽修、电工、妇女手工等就业技能培训,经营管理、品牌建设、市场拓展等创业指导培训,循环农业、智慧农业、数字化城市、智慧城市建设等新产业培训,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等新职业新技能培训。(责任单位:市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自然资源规划局、商务局、公安局、应急管理局、民政局、卫健委、城市管理局)

    (二)创新培训方式。加强职业训练基地建设,创新实施“互联网 微课 基地”培训模式,大力推广“工学一体化”“职业培训包”“互联网 ”等先进培训方式,实行弹性学分制,线上学习、线下实训相结合,满足个性化培训学习。完善培训统计工作,实施补贴性培训实名制信息管理,探索建立劳动者职业培训电子档案,提供培训就业一体化服务。 (责任单位:市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三)创新激励机制。充分发挥政府、企业、社会的协调作用,健全技能人才激励机制,加强技能培训与评价有机衔接。完善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激励、保障等措施,推荐“郑州市突出贡献高技能人才”、“郑州大工匠” 、“郑州技术能手”、“ 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创新创业带头人”、“技能岗位能手”等技能人才评选奖励项目。举办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对在各级各类职业技能竞赛及选拔赛中获奖的选手及相关人员,按规定落实相关奖励和荣誉激励。鼓励企业在薪酬待遇、津贴补助、绩效收益等向技能人才倾斜。(责任单位:市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四)创新补贴方式。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培训补贴网上经办服务,优化培训补贴支付方式,简化流程,减少证明材料,提高服务效率。(责任单位:市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五、强化培训服务管理,提升补贴资金效能

    (一)落实职业培训补贴政策。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扶贫车间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6个月以上并开展以工代训的,以及参保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按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给予生产经营主体以工代训补贴,最长不超过6个月,以工代训补贴和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补贴不得重复享受;对企业开展培训或者培训机构开展项目制培训的,可先行拨付50%的培训补贴资金;鼓励对贫困劳动力、去产能失业人员、退役军人等群体开展项目制培训。(责任单位:市人社局、财政局)

    (二)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加大各类培训资金的筹集整合力度,统筹使用就业补助资金、创业带动就业帮扶资金、失业保险基金、专项培训资金、职工教育经费,用于职业技能提升培训。企业应足额提取和使用职工教育经费,其中60%以上用于一线职工培训,也可用于企业“师带徒”津贴补助。落实将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限额提高至工资薪金总额8%的税收政策。(责任单位:市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三)严格资金监督管理。全面落实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网上申报、网上审核、联网核查和信息共享。承担补贴性培训的培训机构,必须使用“河南省职业培训信息管理服务系统”,做到“补贴培训进系统、系统之外零补贴”。严肃查处虚假培训等套取、骗取补贴资金行为。对培训工作中出现的失误和问题要区分不同情况对待,保护工作落实层面干事担当积极性。(责任单位:市审计局、财政局、人社局)

    六、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保障措施

    (一)强化职责落实。将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纳入全民技能振兴工程管理,成立工作专班,明确任务目标,制定实施方案,建立月报制度。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按照任务分工,强化措施,形成合力,共同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各项工作开展。市人社局等部门要切实履行培训职责,承担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市直部门要主动开展针对性培训,市总工会、妇联、残联、团市委等群团组织和行业协会要积极参与培训工作,市发展改革委要统筹推进职业技能培训基础能力建设,市财政局要确保培训补贴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市审计局要加强审计监督。建立培训信息数据和技能人才数据统计工作长效机制,严格落实“补贴培训进系统、系统之外零补贴”的工作要求,定期统计报送相关数据信息,市人社局按照要求做好全市相关数据信息的收集汇总等工作。(责任单位:市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自然资源规划局、商务局、公安局、司法局、生态环境局、林业局、城市管理局、文广旅游局、应急管理局、卫健委、民政局、审计局)

    (二)强化管理服务。按照有关规定,公布补贴性培训项目目录、培训机构目录和评价机构目录,方便劳动者按需选择。对培训机构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对未纳入目录清单具备培训条件的培训机构和企业培训中心,经市人社局审核备案后,允许开展相关职业(工种)培训。国家公布的新职业中涉及技能人才类的,自公布之日起一并纳入我市补贴目录,按优先支持类职业(工种)培训课时及补贴标准执行。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在户籍地、常住地、求职就业地参加培训后取得相应证书的,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原则上每人每年可享受不超过3次,同一职业同一等级不可重复享受。(责任单位:市人社局、财政局)

    (三)强化舆论宣传。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作用,积极深入乡镇(街道)、村组(社区)、企业,广泛宣传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各项政策和实践成果,加强宣传解读,提高政策公众知晓度和惠及面。大力弘扬和培育工匠精神,落实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政策措施,加强技能人才激励表彰,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营造技能成才良好环境。(责任单位:市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附件:荥阳市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三年(2019—2021)行动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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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荥阳市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三年(2019—2021)行动任务分解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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