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开展“五一”节前旅游安全督导检查

索 引 号005299507/2020-00068: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发布机构新郑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关 键 词综合,政务,工作,工作信息:
文    号成文日期2020-04-29:发布日期2020-04-29: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新郑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开展“五一”节前旅游安全督导检查

为确保我市“五一”小长假景区疫情防控和安全有序开放,4月26至4月29日,新郑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组织相关科室对全市各景区、旅行社、旅游企业开展“五一”节前旅游安全督导检查。

检查中,要求各旅游景区、旅游企业:一是坚持防控为先,实行限量开放。要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坚持分区分级原则,严格落实《旅游景区恢复开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要求,做到限量、有序开放,严防无序开放,旅游景区接待游客量不得超过核定最大承载量的30%。收费景区在实施临时性优惠政策前要慎重做好评估,防止客流量超限。二是细化管理措施,规范游览秩序。各旅游景区要配备必要人员设备,加强清洁消毒,严格落实体温筛检等防控措施,结合实际,配套使用“健康码”核验等手段。要加强巡视巡查,指导游客做好安全防护,要加强各类旅游设备设施和消防装备器材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强化野外火源管控。要在旅游景区出入口、重要参观点等容易形成人员聚集的区域设置专人,加强疏导,避免拥堵,确保防控到位。三是做好宣传引导,倡导文明旅游。要通过官方网站、第三方平台、提示牌、广播、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发布旅游景区恢复开放管理措施、疫情防控指南和森林防火知识、灾害天气预警信息,引导游客遵守旅游活动中的安全警示规定,帮助游客增强防护意识、掌握防护知识,引导游客自觉佩戴口罩,遵守公共秩序,积极配合防控工作。四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各旅游景区要开放建立督导机制,切实加强旅游景区开放和旅游安全检查工作。要指导旅游景区健全应急机制,分类完善应急预案,明确疫情防控应急措施和处置流程,落实落细防控责任,严防恢复运营引发各类安全事故。各地要健全部门联动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遇到突发情况,要及时妥善处理,确保各项措施执行到位。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