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河南、郑州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政府引导基金的杠杆撬动作用,强化对产业招商、转型升级、兼并重组、重点项目建设等方面的支持,扩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促进传统产业改造升级,根据《郑州市2020年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办〔2020〕19号)《关于设立郑州国家中心城市专项产业子基金的通知》(郑投委〔2020〕1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0年郑州国家中心城市智能制造产业子基金股权投资项目申报和储备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新基建”项目。含5G基建、大数据中心、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传统基础设施数字化改造等领域。
2. 高新技术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含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高端智能装备、新型材料、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等产业。
3. 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含装备制造、服装家居、食品制造、铝加工制品、建材耐材等产业。
4. 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关键核心技术“卡脖子”问题攻关重点项目及其他军民融合产业。
5. 劳动密集型高技术产业。含新特服装、新兴家电、工艺制品、电器拆解循环利用等产业。
二、申报条件
1. 申报企业工商注册、纳税必须在郑州市辖区内;
2. 申报企业必须依据相关法规建立完善的财务、审计、统计等制度且报表翔实;
3. 申报企业在3年内没有社会不良征信;
4. 申报企业具有比较完整的产业链;
5. 申报企业具有科学可行的发展规划和高水平的科研团队;
6. 军民融合项目申报企业必须具有《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证书》《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等“军工三证”。
三、申报材料
1. 申报单位应提交基金项目申请书两份(附件1);
2. 郑州国家中心城市智能制造产业子基金项目申请表两份(附件2);
3. 2020年郑州国家中心城市智能制造产业子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两份(附件3)。
四、申报程序及要求
1. 申报项目单位要如实填报申报资料,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现象,取消申报资格,三年内不得申报基金项目。
2. 涉及国家安全或军民融合等保密项目可先对接再按有关要求提供材料。
3. 企业按属地和自愿原则,向所在县(市、区)工信部门申报。
4. 各县(市、区)工信部门要加强对申报资料的审查,并对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一致性负责。汇总材料上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31日。
联系人:白卫士 电话:67170395 13653817330
邮 箱:zzgxwqyc@163.com
附件:1. 2020年郑州国家中心城市智能制造产业子基金项目申报书
2. 郑州国家中心城市智能制造产业子基金项目申请表
3. 2020年郑州国家中心城市智能制造产业子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
2020年4月26日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