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郑州市财政局
关于认定郑州市智能工厂系统集成创新中心为郑州市制造业创新中心的通知
各县(市、区)工信部门、财政局,航空港实验区、郑东新区经发局、财政局,经开区工信局、财政局,高新区创新发展局、财政金融局,各有关制造业创新中心、企业:
日前,我市的智能工厂系统集成创新中心被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学技术厅、财政厅等4部门认定为河南省制造业创新中心(豫工信联科〔2020〕7号),根据《郑州市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实施方案》和《郑州市制造业创新中心遴选和认定工作规程(试行)》相关规定,“已列入省级创新中心培育名单的,或被认定为省级创新中心的,直接列入市级创新中心名单或认定市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现正式认定郑州市智能工厂系统集成创新中心为郑州市制造业创新中心。
各县(市、区)相关部门对已建成的制造业创新中心(以下简称创新中心),要在发展规划、创新思路、发展方向等方面给予指导和帮助。
各创新中心要按照中长期发展规划,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协同创新机制,并面向行业创新发展的重大需求,积极整合各类创新资源,务实开展共性关键技术研发供给、转移扩散和首次商业化,努力构建协同高效的产业创新生态体系,为相关产业发展提供服务和支撑,尽快在产业升级和转型发展中发挥支撑和引领作用。
郑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郑 州 市 财 政 局
2020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