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规划市政建设环保局郑州航空港城市运营有限公司集中供热C区管网建设一期及静好街、乔松街管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5月21日—2020年5月25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对策和措施 |
1 | 郑州航空港城市运营有限公司集中供热C区管网建设一期及静好街、乔松街管网建设项目 | 南水北调干渠-毫都路以南,豫州大道以西,渤海大道以北以及静好街、乔松街 | 郑州航空港城市运营有限公司 | 河南昊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沿规划及现有道路敷设11段供热管线,敷设路段主要为飞霞街(思存路-和睦路)、规划四路(思存路-和睦路)、瑞和街(思存路-祥里路)、园博园西十一街(思存路-祥里路)、园博园西四街(思存路-祥里路)、园博园西五街(思存路-祥里路)、静好街(苑陵路-庙后安街)、乔松街(舜英路-扶苏街)、思存路(梅河路-荆州路)、幸安东路(孙武路-飞霞街)、幸安东路(规划四路-孙武路),主要采用直埋无补偿冷安装工艺,不涉及隔压换热站的建设。项目总投资839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20万元。 | 一、废气:施工期严格按照《关于印发河南省2020年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20〕7号)和《关于印发郑州市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7个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郑环攻坚办〔2020〕25号)等大气污染防治相关要求,积极落实各项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二、废水: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第一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三、固废:施工期建筑垃圾及时清运至市政部门指定的消纳场所;生活垃圾由市政部门妥善处置。 四、噪声:施工期应合理安排工作时间,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位于环境敏感区的工程,施工期采取设置临时隔声屏障等措施。 五、制定并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
二、听证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规划市政建设环保局 生态保护与环境影响评价处
联系电话(传真):0371—86112289
通讯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星港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