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郑州市民政工作安排

  • 索引号:005252661/2020-00021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规划计划
  • 发布机构:郑州市民政局
  • 关键词:民政
  • 文号
  • 成文日期:2020-05-22
  • 发布日期:2020-05-22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2020年郑州市民政工作安排


     

    2020年全市民政工作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对民生民政工作部署和全国、全省民政工作会议安排,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紧紧围绕“建设国家中心城市”总目标,坚持“提标扩面、提质增效、融合共治、强基固本”工作主线,围绕三个“聚焦”,全面履行“三基”职责,进一步深化改革、开拓创新,以党的建设高质量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为推进国家中心城市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一、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 

    坚定不移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作为根本性建设,完善落实“两个维护”的制度,严格执行党的全面领导制度,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严格执行党委(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制度。完善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重要指示批示贯彻落实机制,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完善发展党内民主和实行正确集中的相关制度。坚决把“两个维护”贯彻到民政工作各方面、落实到各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行动上。

    持续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走深走实。深入实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培训计划,落实省委十届十次全会和市委十一届十一次全会安排部署,切实抓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河南和郑州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学习,坚持在学懂弄通做实上持续下功夫、求实效,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抓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以及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省委十届十次全会、市委十一届十一次全会和第十四次全国民政会议、第十八次全省民政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把学习贯彻有关精神作为加强思想理论武装的重要内容,大力营造学习宣传的浓厚氛围,将民政系统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深刻领会新时代民政工作的重大意义、职责定位、目标任务、工作思路、措施办法,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转化为引领民政事业发展的科学思想、狠抓落实的有力举措。将有关工作安排和要求纳入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着力健全和完善民政领域各项制度,加快推进民政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持续推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抓实抓细民政领域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持续做好各类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确保民政服务机构人员安全。综合发挥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政策作用,切实保障好疫情期间各类特殊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依法有序引导社会组织、慈善力量、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稳妥做好婚姻登记机关、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殡仪馆等民政服务场所的防疫工作,筑牢民政系统疫情防控的坚固防线。

    二、扎实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兜底保障

    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贯彻落实《郑州市民政行业2020年脱贫攻坚工作要点》要求,深入推进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政策有效衔接,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在脱贫攻坚中的兜底保障作用,为我市高质量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提供坚强有力保障。

    继续开展低保专项治理。贯彻落实《2020年河南省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要点》要求,拓展治理内容,深化治理措施,完善制度机制,清理纠正“人情保”、重度残疾人纳入低保等社会救助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加大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整改力度,切实增强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提高社会救助水平。落实城乡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依据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科学测算并调整提高低保标准。通过“提标扩面”,增强低保的兜底保障能力,使更多的贫困边缘人口纳入低保范围,落实临时救助政策,及时足额发放价格临时补贴,确保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同步提高。持续开展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活动,加强核对机制建设和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让惠民政策惠及更多困难群体。依托市政府“郑好办”APP实现社会救助网上申请系统,构建新型智慧救助体系,提升救助服务效能。

    加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着力完善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政策措施,指导县(市、区)建立分散供养人员探访制度,促进照料护理服务有效落实, 切实保障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权益;稳步推进特困供养兜底保障工作,加快推进护理型床位的设置和改造,提高收住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的服务能力,有效提高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继续推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综合提升工程,对完工后投入使用的进行检查验收,对符合市政府要求的新建项目,积极向市财政申请(第二批)奖补资金。  

    开展最低生活保障审批权限下放工作。积极推进将低保审批权限下放至乡镇一级,优化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审核审批程序,压缩审核审批时限,全面提高便民、惠民服务水平。

    三、加快完善养老服务体系

    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发展的政策措施。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加快完成《郑州市养老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18—2035)》编制工作。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出台实施办法。积极调研,研究编制《郑州市“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

    大力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工作。落实奖补扶持政策,加快推进社区照料设施建设,新增城乡社区养老服务中心120个。创新养老服务模式,拓宽养老服务范围,提升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品质,为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多样化的养老服务。强化资金保障,加大检查督导力度,及时准确发放80岁以上老人高龄津贴。

    积极开展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加强信息资源共享,简化流程,提高养老服务效能。创新“互联网 养老”模式,引导有条件的县区运用现代信息技术,为老年人提供“点菜式”上门服务。加快推进养老机构智能化、信息化建设,建立全市统一的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监管系统。

    持续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实施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改造提升工程,进一步解决影响养老机构安全管理和服务质量提升的突出问题,着力防范和化解养老服务领域重大风险。完善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强化养老服务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管理和提升长效机制。

    着力加强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创新服务模式,建立健全农村留守老年人巡视、助餐送餐等关爱制度。发挥村级互助式养老服务设施作用,夯实农村留守老年人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兜底保障基础,加快完善农村养老体系。

    组织开展养老服务业务培训和岗位技能竞赛。组织养老机构院长、养老护理员开展消防安全、护理技能等业务培训,举办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提升养老服务机构职业道德、服务意识及管理水平。

    四、不断促进儿童福利和慈善事业发展

    完善落实儿童福利保障政策。全面实施儿童福利服务提升行动,扎实推进儿童福利事业高质量发展。全面实施孤儿保障政策,及时足额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推动孤儿医疗教育住房就业各项保障政策落实。全面实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政策,逐步规范资格认定、资金发放等工作。继续实施“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规范儿童收养和“明天计划”项目管理。强化机构外孤弃儿童监护监督。持续拓宽儿童福利机构功能,推进“养治康教+社会工作”一体化区域性养育机构能力建设,提升孤弃儿童养育水平。完善儿童福利信息系统和儿童福利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为儿童福利服务提供基础数据支持。

    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协调机制。建立县级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提升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服务能力。加强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业务培训,逐步夯实基层关爱保护力量。持续开展“合力监护、相伴成长”专项行动。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等专业服务。推动劳动密集型企业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保障政策落实情况督查,做好登记造册和信息录入工作。稳妥推开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工作。

    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总结梳理《慈善法》落实有关情况,强化“互联网 慈善”意识,不断拓展慈善捐赠募集渠道与途径。加强慈善活动监管,做好公益慈善组织活动异常名录列入工作。大力传播慈善文化,做好第五届“中华慈善日”和第十三个“郑州慈善日”宣传活动,持续助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工作,鼓励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开展扶贫济困、赈灾救孤、扶老助残、助学就医等慈善活动。坚持“安全运行、健康发展”的指导方针,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福彩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满足社会公众公益慈善、文化娱乐的需要。

    五、逐步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

    激发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活力。继续规范村级权力运作,推进实现县级村务公开目录全覆盖。完善村民自治制度,健全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工作运行机制,深化推进“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加快形成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定的多层次基层协商格局。深入贯彻落实市民政局等8部门联合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工作的实施意见》(郑民文〔2019〕74号),确保年底前全市所有村完成村规民约的修订完善工作。适时开展农村优秀村规民约和修约工作及先进县(市、区)、先进乡镇评选活动。以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为重点,全面完成村民自治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各项任务。积极动员争创全国农村社区治理实验区。持续推进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强化乡镇政府服务功能。

    引导社会组织健康发展。认真履行郑州市社会组织党委职责,在登记备案、年检年报、抽查审计、等级评估中落实同步推进社会组织基层党组织建设,努力实现社会组织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加大社会组织执法力度,建立打击非法社会组织长效机制。推进社会组织综合监管体制建设,扎实做好社会组织年度检查、“两随机、一公开”抽查审计等工作。强化社会组织信用监管,加强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管理,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加强社会组织培训工作,提升社会组织自我健康发展和服务社会经济发展大局的能力。广泛引导、积极动员社会组织参与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和定点精准扶贫工作。大力培育扶持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引导社会组织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发挥积极作用。

    加快推进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发展。起草《关于加快推进儿童领域社会工作服务的意见》,加快推动我市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推动各县(市、区)购买社工服务。做好2020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等工作。依托市社工孵化基地开展考前培训、社工实务培训、机构管理人员培训等社工专业培训。组织开展“百名督导培养工程”,培养本土社工督导人才。贯彻落实国务院《志愿服务条例》、《河南省志愿服务条例》和《郑州市关于加快推进志愿服务发展促进社会治理创新的意见》(郑民文〔2019〕78号)等政策文件,推动全市社工与志愿者联动。

    六、全面提升基本社会服务水平

    提升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出台进一步加强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实施意见(方案),建立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完善救助管理工作领导协调机制。根据民政部及省民政厅部署,组织开展“救助管理工作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加大“互联网 救助寻亲”工作力度,加强救助管理机构设施建设,开展人脸识别工作。持续畅通长期滞站流浪乞讨人员安置工作。做好家暴受害人临时庇护,组织开展“夏季送清凉”及冬季专项救助工作。继续开展救助管理机构“开放日”活动,组织社会力量参与流浪乞讨救助工作。

    积极推进殡葬综合改革。认真贯彻落实全市推进移风易俗倡树文明殡葬新风工作会议和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提高殡仪馆、公益性公墓等殡葬设施建设水平,全面落实惠民殡葬政策,着力提高火化率和节地生态安葬率。巩固“住宅式”墓地等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成果,严厉打击殡葬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大力推进丧葬习俗改革。积极推进殡葬服务供给侧改革,2020 年,全市所有殡仪馆火化设施全部达到环保标准,上街区、郑州航空港区和各县(市)各建成 1 个城市公益性公墓,50%的乡镇至少建成 1 个示范性农村公益性公墓。

    规范婚姻登记管理。实施“互联网 婚姻服务”,进一步完善婚姻登记数据工作,推进部门间信息共享。落实《关于对婚姻登记领域严重失信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指导实施《婚姻登记严重失信当事人名单管理办法(试行)》。加强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开展婚姻登记领域收费问题专项整治。联合有关部门加强婚介服务机构监管。深化婚俗改革,培育文明健康的婚俗文化。

    强化残疾人福利保障。持续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按照省民政厅统一部署,协调建立残疾人“两项补贴”动态调整机制。开展精神障碍社会康复工作,指导已经建成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试点有序运行,督促计划年内建成精神障碍社区康复的县(区)完成建设任务。积极协调推动贫困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工作,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开展贫困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工作。

    做好行政区划调整和地名、界线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和《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进一步优化行政区划设置,积极稳妥推进我市行政区划调整,开展撤乡设镇、撤乡(镇)设办、开发区办事处设置等相关区划调整工作。继续开展郑州市国家地名信息政务管理平台数据更新、地名普查成果转化等工作。继续做好城区新建、待建道路的命名工作,稳妥推进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做好地名文化宣传和保护,加强地名标志设置和监管。按期完成市、县两级7条界线共324.11公里的联合检查任务和界桩更换工作。继续开展平安边界创建活动,完善平安边界创建长效机制,建立完善边界纠纷综合防控体系,维护边界地区社会和谐稳定。

    七、持续夯实民政事业发展基础

    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抓好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坚持党建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建立和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长效机制,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完成好直属机关党委、直属机关纪委的换届工作,落实社区“双报到”制度。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扎实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认真抓好“三会一课”、党组织按期换届等基本制度落实情况的跟踪问效,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依托省“三学院三基地”,组织开展基层党支部书记和党务骨干学习教育培训。抓好“学习强国”“党建云”等平台应用。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度举措,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持之以恒强化正风肃纪,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纵深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完善民政领域治理方式。大力推进“一网通办、一次办成”改革,进一步优化民政政务服务环境。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各级责任,紧紧围绕难点堵点痛点,进一步优化再造办事流程。强力推进民政“一件事”集成服务,依托“郑好办”APP ,实现群众办事更加便捷。进一步优化审批环节,实现市级政务服务事项网办深度达100%三级以上标准。进一步推动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系统应用,实现数据服务共享,年底前全面实现“一个窗口、一套资料、一个流程、一个系统、一次办成”。高度重视政务服务电子监察工作,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服务能力,提高办事效率,坚决杜绝违纪违规问题发生,努力营造务实高效的民政政务服务环境。不断加强政务诚信建设,构建政务信息“应公开、尽公开”机制,进一步优化民政营商环境。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持续开展领导干部学法和执法人员能力提升工作,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加强民政机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级民政管理服务平台,提升行政管理效能。加强基层民政服务能力建设,健全民政工作经费保障机制,补足民政基层工作力量和基础设施建设短板,改善基层民政工作条件。健全完善政府购买服务的制度和机制,创新服务提供方式,增强民政服务供给能力。

    打造忠诚干净担当干部队伍。坚持好干部标准,把政治标准放在第一位,坚持事业为上、以事择人、人岗相适,重用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加强民政干部教育培训,着力提升干部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大力推动干部轮岗交流、挂职锻炼、基层实践,多措并举培养干部,提高干部推进民政制度建设、破解民政治理难题的能力。统筹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培养和队伍建设。加强对干部的严格管理,建立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管纪律的从严管理体系,使党员干部懂规矩、讲纪律、守底线。

    加强安全信访稳定工作。持之以恒抓好民政领域安全生产、消防等工作。按照省、市统一部署,扎实推进民政服务机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深入排查各领域各环节安全隐患,全面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加快推进局系统垃圾分类工作,进一步提高全局干部职工对垃圾分类的知晓率和投放准确率,充分发挥公共机构示范引领作用。从讲政治、讲大局、讲稳定的高度,全面做好平安创建和邪教防范工作,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对平安建设工作的知晓率和对民政工作的满意度。按照市扫黑办统一部署,持续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全力做好扫黑除恶“排头兵”创建工作。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制度,坚持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和不稳定因素化解工作,畅通信访渠道,创新群众工作方法,努力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确保民政系统大局稳定。

    加强民政宣传和政研工作。要充分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履行和落实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责任具体到岗、到事、到人,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持续做好信息发布、舆论引导、舆情处置和意识形态领域风险管控隐患化解工作,牢牢把握意识形态领导权、主动权、话语权。要做好新时代民政宣传思想工作,强化阵地意识,发挥门户网站和新媒体传播作用,加大民政工作新闻发布、政策解读和信息公开力度,健全新闻媒体“请进来”宣传机制,通过邀请集中采访等形式宣传报道民政工作成绩,扩大民政工作社会影响力,弘扬正能量,唱响主旋律,确保意识形态安全。挖掘民政系统先进典型、经验做法,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结合为民服务工作,宣传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其实践成果,宣传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宣传好全面从严治党的成效,引导民政工作对象知党恩听党话跟党走。持续开展民政政策理论研究,提高政研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为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决策依据。

    加强和完善机关基础工作。加快推进民政工作信息化、标准化建设。全面加强公文运转、保密档案、政务督查、统战工作、国家安全等机关基础工作。高质量完成建议提案办理、驻村帮扶、文明单位创建等工作。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等制度机制,加强统计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提高民政统计数据质量。持续做好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进一步创新服务模式,严格落实离退休干部各项待遇,引导老干部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增添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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