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庄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袁庄乡2020年全面禁烧和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行动方案》的通知

  • 索引号:005307781/2020-00023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新密市袁庄乡人民政府
  • 关键词:通知
  • 文号
  • 成文日期:2020-05-21
  • 发布日期:2020-05-22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袁庄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袁庄乡2020年全面禁烧和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行动方案》的通知

    袁庄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袁庄乡2020年全面禁烧和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行动方案》的通知

    根据新密秸禁办〔2020〕1号《新密市进一步加强全面禁烧和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方案》,为进一步推进我乡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促进农业经济良性循环发展,有效控制农作物废弃物露天焚烧污染大气现象,结合我乡实际,现就做好我乡禁烧和农作物秸秆禁烧综合利用工作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乡村振兴战略部署,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及绿色发展理念,围绕郑州国家中心城市新密次中心建设、城北新区建设和现代农业发展,坚持“政府主导、疏堵结合、多元利用、市场导向、政策扶持”原则,重点推进秸秆饲料化、肥料化、能源化利用,兼顾秸秆原料化和基料化的“五化”利用,完善收储体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加大秸秆禁烧力度,完善激励机制,加强分类指导逐步形成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长效机制,促进农村生态环境改善和农业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通过在全乡范围内全面开展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深入推进多层次、多途径、多角度秸秆综合利用,全面杜绝秸秆焚烧现象,力争全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秸秆综合利用方式进一步优化,逐步形成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农民参与、布局合理、多元利用的秸秆综合利用产业格局。

    二、时间节点

    在全乡实行全区域、全天候秸秆禁烧,并着力做好“三夏”、“三秋”重点时段的秸秆禁烧工作。

    (一)常态监管阶段(1月1日至5月24日,7月1日至9月15日,11月11日至12月31日)

    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安排部署全年和重点时段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制定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和方案措施,完善常态化监管体制和高效管控机制。要大力宣传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意义,努力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的良好氖围。

    (二)重点禁烧阶段(5月25日至6月30日,9月16日至11月10日)

    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按照行动方案和工作会议要求,强化乡、村、组三级网格化责任体系,充分发挥“蓝天卫士”监控机制作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及时发现、制止并依法查处焚烧秸秆行为,组织开展秸秆禁烧专项督导检查,确保禁烧全天候、监管全覆盖、查处无死角。

    (三)总结考评阶段(11月11日至12月31日)

    总结全乡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组织对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进行年度考评。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禁烧和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涉及面广,需要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要齐心协力、密切配合、共同推进,为此成立袁庄乡全面禁烧和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赵清江  党委副书记、政府乡长

    副组长:郑建设   副乡长        

                 冯永军   副科级干部                

                        刘伟峰   派出所长                  

       成  员:   

            陈小喜  财政所长

           刘潘超  袁庄环保中队长

            李万鹏  农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朱万顺  村镇管理办公室主任     

            王春雷  纪检监察办公室主任   

                   周永安  安全管理办公室主任

    各村社区主任     

    禁烧办公室设在农业发展服务中心,李万鹏兼任办公室主任。共同做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村(社区)两委对本辖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负总责。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部署,亲临一线检查指导;分管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要具体抓好各项工作措施的贯彻落实。建立“政府统一负责、相关部门联动”的组织领导体制和“乡级督导为主、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具体落实”的工作机制。

    (三)强化网格化监管。实现秸秆全面禁烧和综合利用目标,关键要靠政府强力推动、严格落实责任。要层层制定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逐级签订责任书,实行逐级分包的网格化管理机制,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人、奖罚到位,坚决杜绝所有农业废弃物随意焚烧现象。

    (四)强化宣传引导。要综合运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和张贴标语、设立禁烧标牌、悬挂横幅、印发通告、发放明白卡等各种群众易于、乐于接受的宣传手段,并利用网络、短信、微博、微信等现代信息传播手段,广泛宣传焚烧秸秆的危害、资源化利用秸秆的好处,以及有关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技术措施和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努力提高公众对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认识水平和参与意识,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五)强化高效管控。充分发挥“蓝天卫士”监控机制作用,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建立乡村应急处置队伍。“蓝天卫士”监控平台实行24小时值守制和领导带班制,广泛开展“蓝天卫士”应急演练活动,积极做好中、重度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不断提高全时段管控能力和水平,技防人防相结合,确保第一时间发现火情、第一时间传递信息、第一时间快速到位、第一时间有效处置,促进我乡禁烧监管工作向常态化、智能化、高效化、规规范化方向发展。

    (六)强化巡查、督导力度。各村(社区)必须切实保障秸秆禁烧工作机构、人员、车辆、经费“四到位”。在“三夏”和“三秋”主要农时季节,要积极组织人员成立秸秆禁烧督导组、巡逻队,深入田间、农户,坚守一线,对所辖区域进行全天候督导巡查,并严格按照禁烧监管责任书落实相关人员责任,做到以地定人、以火查人,严厉处罚,保保证秸秆禁烧工作全覆盖、无死角。同时,设立举报电话,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七)强力推进秸秆综合利用。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强力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意见》(郑政办(2016)3号)精神,坚持以疏为主,疏堵并举,利用政策引导和补贴帮扶,鼓励拓宽秸秆利用途径,并着力做好废弃秸秆的收储清运,强化源头疏导,化废为利,推进乡村环境整治。

      (八)严格考核处罚。省政府以环境保护部提供的秸秆焚烧着火点和火点经纬度为依据,以县(市、区)为单位,每一个着火点,省财政直接扣拨相关县(市、区)财力50万元;根据郑政文〔2017〕162号要求,郑州市人民政府对露天焚烧农业废弃物 (含垃圾)现象,每增加一起翻番上划财力。对同一县 (市、区)同一乡镇 (办)辖区内,年度内发现第一起焚烧火点上划所在县 (市、区)财力100万元,发现第二起焚烧火点上划所在县 (市、区)财力200万元,发现第三起焚烧火点上划所在县 (市、区)财力400万元。对省财政处罚扣拨财力的焚烧火点发生地,郑州市财政同时上划相关县 (市、区)100万元财力;根据新密政办〔2016〕31号文件规定:对发生焚烧农作物秸秆现象的乡镇按10万元额度上划财力,对发生焚烧农作物秸秆现象的村按1000-5000元额度上划财力,对秸秆焚烧当事人或着火土地承包责任人,由公安、环保部门依法追究的法律责任,并依法给予500-2000元经济处罚。对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不力,造成大面积焚烧农作物秸秆或多次重复发生焚烧现象的村和有关责任人,由禁烧办调查认定,纪检监察部门按照党政纪规定给予问责;对严重失职渎职的单位及责任人,将从严追究。

    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在“三夏”“三秋”禁烧工作期间,要实行日报制度,每天17:00时前将当天秸秆禁烧工作开展情况和发现问题、查处情况报乡禁烧办。

    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领导干部、广大党员群众应积极行动起来,把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作为“三夏”“三秋”主要农时季节农村工作的重点,切实负起责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全乡“不着一把火、不冒一股烟、不出现焚烧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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