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于2020年05月25日对郑州羿康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万立方混凝土掺和料、年产80万平方透水砖、年产50万平方绿化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审批。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告知。
序 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郑州羿康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年产50万立方混凝土掺和料、年产80万平方透水砖、年产50万平方绿化砖建设项目 | 郑州市登封市东华镇 | 南阳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 | 生产规模:年产50万立方混凝土掺和料、年产80万平方透水砖、年产50万平方绿化砖。主要工艺:原料→分拣→一破→磁选和除杂→二破→一筛及三破→二筛→选粉→配料、搅拌→成品;原料→分拣→一破→磁选和除杂→二破→一筛及三破→二筛→选粉→配料、搅拌→制砖→养护→成品 | 1、废气 本项目的废气污染主要为破碎粉尘、筛分粉尘、选粉粉尘、料仓粉尘、配料系统产生的粉尘、搅拌系统产生的粉尘、物料堆放和装卸粉尘及车辆运输扬尘。 有组织粉尘:破碎粉尘、筛分粉尘、选粉粉尘、料仓粉尘、配料系统产生的粉尘、搅拌系统产生的粉尘经配套集气罩及集气管道收集、除尘器处理后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粉尘排放浓度≤120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3.5kg/h(15m高排气筒))、《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1标准(有组织粉尘最高浓度≤20mg/m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表2标准(有组织粉尘最高浓度≤30mg/m³)和《郑州市2019年工业企业深度治理专项工作方案》(郑环攻坚〔2019〕3号)水泥行业、砖瓦窑行业标准的要求(有组织颗粒物最高浓度≤10mg/m³)。 无组织粉尘:车辆运输、物料装卸和堆存产生的粉尘、一破投料口未收集粉尘、集气装置未收集的粉尘经洒水喷淋降尘、封闭式车间阻隔后,外排量较少,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和《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表3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限值的要求。本项目不需设置大气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内无敏感点。 综上所述,项目废气经采取以上措施后,可达到相应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本项目建成投产后,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是搅拌机清洗废水、进出车辆冲洗废水和生活污水,产生量分别为810m3/a、5688m3/a、240m3/a,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农田施肥,不外排地表水环境;搅拌机清洗废水、车辆冲洗废水经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因此,本项目废水对地表水及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本项目营运期噪声源主要各种设备噪声及车辆运输噪声。设备噪声采取厂房降噪、基础减振等减噪措施后,各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敏感点杨寺庄噪声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昼间≤60dB(A))的要求。 4、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职工生活垃圾,收集粉尘,残次品,沉淀池沉渣和分拣,磁选和除杂工序产生钢筋、木材、塑料等,废润滑油和废液压油。粉尘、残次品经收集后直接回用于生产;沉淀池A、B沉渣清出后直接回用于生产;沉淀池C沉渣定期清理后经污泥压滤机压滤成泥饼后运至掺和料及制砖车间回用于掺合料生产;分拣、磁选和除杂工序产生钢筋、木材、塑料等经分类后出售;废润滑油和废液压油使用危废专用容器收集,暂存于专门的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资质单位清运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运往垃圾中转站进行处理处置,固体废物零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
电话:0371—62856758
通讯地址:登封市大数据管理局二楼环保局窗口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