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至诚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受郑州市上街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就郑州市上街区第三污水处理厂PPP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了资格预审、采购邀请、开标、评标活动。
评审结束后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组建了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对采购结果进行了确认谈判。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社会资本方排名,与排名第一的候选社会资本方就项目合同中可变的细节问题,进行了项目合同签署前的确认谈判,双方率先达成了一致意见,确定排名第一候选社会资本方为预中标人。现将本项目预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郑州市上街区第三污水处理厂PPP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郑上财-公开-[2019]-48
三、采购需求:
1.项目授权主体: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政府
2.项目实施机构:郑州市上街区城市管理局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项目概况:郑州市上街区第三污水处理厂项目总规模6.0万吨/天,本次采用PPP模式实施的为项目一期工程,即郑州市上街区第三污水处理厂PPP项目。本项目建设污水处理厂1座,规模为3.0万吨/天,设计出水水质为类地表水Ⅲ类标准。污水处理工艺采用“FCR工艺 磁混凝沉淀 臭氧催化氧化 纤维转盘过滤 加氯消毒”的污水处理工艺,处理后的尾水通过出水管道及排放口排入河道;污泥处理工艺采用“重力浓缩 机械脱水 除湿低温干化”处理工艺,处理后的颗粒污泥外运处置。主要新建构筑物:粗格栅及提升泵房、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FCR反应池、二沉池、磁混凝沉淀池、臭氧催化氧化池、纤维转盘滤池、接触消毒池、重力浓缩池、储泥池、生物除臭滤池1#和生物除臭滤池2#。主要新建建筑物:综合楼、鼓风机房及变配电间、仓库及机修车间、水源热泵房、加氯加药间、射流泵房、臭氧车间、液氧站和污泥车间。
5.采购内容:社会资本方
6.项目合作期限:本项目合作期限暂定为30年(其中包括建设期2年,运营维护期28年,如建设期调整,则合作期相应调整,运营维护期不变)。
7.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约为23027万元,本项目拟由中标社会资本单独出资成立项目公司,社会资本持有项目公司100%股权,项目资本金要求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35%,其他资金可通过银行贷款等方式筹集。
8.项目规模:郑州市上街区第三污水处理厂总处理规模6.0万吨/天(一期3.0万吨/天)。出水达到类地表水Ⅲ类标准。
9.项目地点:该项目位于郑州市上街区西北部,陇海铁路线南侧50米、昆仑路以西150米、汜水河东岸地块内。总占地面积5.99公顷(其中一期占地面积5.36公顷,二期预留占地面积0.63公顷)。
10.项目运作模式:本项目拟采取设计-建设-运营-移交(DBOT)的运作方式。合作期限内,由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设计、投融资、建设和运营工作,并获得污水处理服务费。合作期满后,项目公司将项目设施按照移交标准无偿移交给项目实施机构或政府指定的其他机构。
11.项目回报机制:本项目的投资回报机制为政府付费。项目公司按照经批准的设计文件完成郑州市上街区第三污水处理厂项目的建设,并经验收合格后,为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提供污水处理服务。运营期内,项目公司根据污水处理情况及绩效考核结果获得政府支付的污水处理服务费。
12.其他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
四、开标信息:
1.开标时间:2020年5月20日10 时00分
2.开标地点: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A区第六开标室
五、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0年5月20日
2.评审地点: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二十一评标室
3.评审小组成员:程会敏 师菊兰 翟艳丽 曲欢欢 房爱萍 张峰 安冠一
六、采购结果确认谈判
1.采购结果确认谈判时间:2020年5月22日15时00分
2.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地点:郑州市上街区未来时代酒店二楼会议室
3.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成员:详见附件1
4.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备忘录:详见附件2
七、预中标结果:
预中标社会资本方:
联合体牵头人:河南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农业路41号投资大厦9层
法定代表人:朱红兵
联合体成员一:开源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商城县产业集聚区
法定代表人:杨允鑫
投标报价:人民币2.97元/立方米,含税价。
八、预中标结果公示发布的媒介及公示期限:
本项目预中标结果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上街区政府采购网》和《上街区政务网》上发布。预中标结果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
九、联系方式:
1.采 购 人:郑州市上街区城市管理局
地 址:郑州市上街区汝南路南段
联 系 人:安先生
联系方式:0371-68133990
2.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至诚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上街区中心路81号理想名家商务楼7楼东
联 系 人:许先生 郑女士
联系方式:0371-68922396、68922397
如有关当事人对本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未按照要求提交或质疑的内容未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河南省至诚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2020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