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兴达路街道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方案》的通知

  • 索引号:568601968/2020-00014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金水区兴达路街道办事处
  • 关键词:综合,政务,通知
  • 文号
  • 成文日期:2020-05-25
  • 发布日期:2020-05-26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关于印发《兴达路街道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方案》的通知

    兴达路街道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方案

     

    2020年,全国爱卫办将组织对我市国家卫生城市进行复审,为确保顺利通过,结合我办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范围

    全办范围。

    二、工作任务及分工

    工作任务分为8个治理项目。

    (一)铁路沿线、河渠治理

    治理标准:铁路沿线两侧无生活垃圾积存,无违章搭建;无废品收购站;无污水乱流;无黄土裸露;绿地绿化整齐,绿化带无死株缺株现象;绿化带内无垃圾积存;沿线两侧及周边围栏设置规范,无破损残缺;河渠岸坡整洁,无积存垃圾,无违章搭建,绿地绿化,无黄土裸露,绿化带内无积存垃圾;河渠水面清洁,无漂浮垃圾;水体无蚊幼孳生。

    牵头部门:城市管理办公室

    责任部门:执法中队、农业农村办公室、各村(社区)

    (二)卫生健康环保治理

    卫生健康环保治理主要对5个项目进行治理。

    1.爱国卫生组织管理:爱卫会组织健全,成员单位分工明确、职责落实;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配备专兼职爱国卫生工作人员;爱国卫生工作有规划和年度计划,有总结;积极开展卫生社区、单位等的创建活动;爱国卫生投诉平台畅通,认真核实和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

    牵头部门:便民服务中心

    责任部门:城市管理办公室、各村(社区)

    2.健康教育:健康教育网络健全,设有健康教育专栏;学校、社区等积极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开展禁烟、控烟活动,无烟草广告;积极创建无烟单位,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等有明显禁止吸烟标识。

    牵头部门:便民服务中心

    责任部门:城市管理办公室、各村(社区)

    3.学校环境卫生:学校教室、食堂(含饮用水设施)、宿舍、厕所等教学和生活环境符合国家卫生城市标准或相关规定;加强传染病、学生常见病的预防控制;设立校医院或卫生室,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或兼职保健教师;积极开展健康学校活动,中小学健康教育开课率达100%。

    牵头部门:便民服务中心

    责任部门:党政办、市场监督管理所

    4.环境保护: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标,处理厂运转正常、管理规范、运行记录完整;经过城市集中污水处理厂二级或以上处理;排污企业工业污水处理设施管理、运行、排放达标,排水系统出水符合受纳水域功能;城市建成区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小于60分贝;监测点与上级认定监测点相符;自动监测点运行良好。

    牵头部门:便民服务中心

    责任部门:综合执法办公室、城市管理办公室、执法中队、区域发展办公室

    5.病媒生物防制:定期开展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活动;公共环境适时组织集中统一消杀工作;建成区鼠、蚊、蝇、蟑螂密度达到国家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标准;有效治理湖泊、河流、小型积水、垃圾、厕所等各类孳生环境。

    牵头部门:便民服务中心

    责任部门:城市管理办公室、各村(社区)

    (三)社区楼院及窗口单位治理

    治理标准:路面硬化无破损;有专(兼)职保洁人员;果皮箱、垃圾箱(房、池)数量足够、密闭;垃圾道封闭;垃圾日产日清;无污水乱流;车辆停放整齐;院内市场、饮食摊点设置合理,管理规范;无乱搭乱建、乱停乱放、乱贴乱画(小广告);绿化带无缺株短苗,无积存垃圾;设有健康教育宣传栏,内容合理并定期更换,防鼠、防蝇、防蚊设施齐全,无破损;有活动室、图书室等活动场所;车站等公共场所公厕不低于一类标准,有爱国卫生知识宣传及相关公益广告等,禁烟标识醒目。

    牵头部门:退役军人服务站

    责任部门:城市管理办公室、执法中队、党建办、各村(社区)

    (四)工地(包括建筑、拆迁、待建工地)治理

    治理标准:卫生管理制度健全,管理规范;有专(兼)职保洁人员;工地及生活区清扫保洁及时,无生活垃圾积存;工地食堂设置纱门、纱窗等防蝇、防尘和防鼠设施;泔水缸必须加盖,日产日清;公共厕所干净卫生无异味;洗手冲洗设施完善,不低于二类标准;施工场地设置隔离护栏;工地设置围挡(1.8米以上);物料堆放整齐;工地出入口路面硬化,有淋水防尘设施;运输车辆密闭不遗洒;待建工地有围挡,无扬尘,无乱倒垃圾;设有健康教育宣传栏,尺寸达标,完好无破损;内容合理并定期更换。

    牵头部门:综合执法办公室

    责任部门:城市管理办公室、执法中队、市场监督管理所、各村(社区)

    (五)交通秩序治理

    治理标准:商业街区、重点路段沿街店面无违规占用公用停车位,老年代步车、摩托车、电动三轮车等无违规停放;无汽车加塞、随意掉头、电动车不按道行驶、闯红灯等;无洗车、修车占道、乱停乱放;无行人闯红灯、行走快车道。

    牵头部门:执法中队

    责任部门:交警五大队、各村(社区)

    (六)市容环境卫生(包括街道、城乡结合部)治理

    治理标准:出入市口及城乡结合部路面硬化平整;车辆停放规范有序;垃圾日产日清;绿化带无死株缺株,无白色垃圾;路标指示牌干净整齐;便沟畅通无杂物;无乱倒垃圾、乱搭建;无污水乱流;无旱厕、无敞口式垃圾池。

    牵头部门:城市管理办公室

    责任部门:综合执法办公室、执法中队、各村(社区)

    (七)汽配市场治理

    治理标准:有卫生管理制度,并张贴上墙;商品划行归市;摊位摆放整齐;无占道经营;污物(水)处置和消毒设施完善;摊位持有相关证照,亮证经营;从业人员有健康证;有防尘、防蚊、防鼠设施;有垃圾箱(房、池);经营摊点备有垃圾收集容器;给、排水设施完善;公厕设置不低于二类标准;有专人保洁;地面整洁,无垃圾积存;垃圾清运及时;设有健康教育宣传栏,尺寸达标,完好无破损;内容合理并定期更换;室内防鼠、防蝇、防蚊设施齐全,无破损。

    牵头部门:区域发展办公室

    责任部门:市场监督管理所、农业农村办公室、城市管理办公室、各村(社区)

    (八)“六小”行业治理

    治理标准:持有效卫生许可证等经营证照;有卫生管理制度并张贴上墙;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定期开展健康教育;有餐具洗消间(区);消毒设施和餐具保洁柜能满足使用;消毒过程操作规范、记录完整;采用化学消毒要有3个水池并有标记;餐厨内有垃圾桶、泔水桶,且必须加盖;垃圾箱密闭无破损;内外环境整洁;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室内物品摆放整洁有序,隔墙离地;操作间、凉菜间密闭;无变质、伪劣、过期食品;制作、盛放食品用具、容器等有标示,生熟分离;凉菜等直接入口食品有防蝇防尘设施;排风设施完善,空气清新;小浴池可见醒目禁止性病、皮肤病患者入浴的标识;理发店有皮肤病专用工具;室内醒目处张贴禁止吸烟标识,无烟灰缸、烟头;室内防鼠、防蝇、防蚊设施齐全,无破损。

    牵头部门:市场监督管理所

    责任部门:各村(社区)

    三、时间安排

    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阶段(5月):成立组织机构,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做好调查摸底,建立问题台账。层层动员,着手开展治理。

    (二)迎接省爱卫办验收阶段(6月):采取集中行动,全面开展治理工作。对照问题台账,紧盯重点问题和薄弱环节,逐一整改销号,确保顺利通过省爱卫办组织的验收。

    (三)迎接全国爱卫办复审阶段(7月至10月):此阶段,全国爱卫办将组织专家对我市进行全面暗访。全办各部门要下大力气,再掀治理工作新高潮,以最佳的城市卫生面貌迎接国家复审,确保高标准通过。

    (四)巩固提高阶段(11月至12月):强化治理效果,巩固工作成果,建立完善各项长效机制,根据工作实绩进行通报表扬。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成立兴达路街道办事处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国家卫生城市”这一荣誉称号的重大意义,深刻认识此次复审工作的重要性,深刻认识当前我办面临的困难和差距,切实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进一步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在全办形成齐抓共建、上下联动、人人参与、全面动手的浓厚氛围,使各部门和全办群众都积极投身到巩固创建成果活动之中。在传统媒体开辟专栏,完善社区、单位、游园、绿地的健康教育专栏,增设街道、围挡、墙体、车体、灯箱、显示屏公益广告等。

    (三)加大投入,务求实效

    各部门要将国家卫生城市复审作为今年重点工作之一,加大投入力度,切实做好复审工作人、财、物以及工作用车等方面的保障。各部门要针对排查出的问题,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一事一策,全面治理,务求实效,逐步建立起长效管理机制。要加强配合协调,统筹安排工作,杜绝推诿扯皮现象。

    (四)建立机制,强化督导

    对各治理项目在日常督导检查的基础上,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检查督导,党政办和城市管理办公室成立联合督导组,将复审工作纳入街道重点工作督导,对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实行问题交办制。每月视情召开1-2次工作推进会议,讲评工作情况,部署下步整治重点。

     

    附件:兴达路街道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兴达路街道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

     

    组      长:孔之见   街道党工委书记

                崔  辉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常务副组长:路  莹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副  组  长:夏伏军   街道人大工委主任

    李  鹏   街道纪工委书记

    杨  振   办事处副主任

    姚国庆   办事处副主任

    刘晓攀   办事处副主任、政法委委员

    姚建永   街道党工委委员

    王  莉   街道党工委委员

    冯可攀   街道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张伟奇   兴达路司法所所长

    李  华   兴达路执法中队长

    刘奎斌   兴达路食药所所长

    周亚辉   兴达路工商所所长

    张靖博   办事处享受副科级待遇干部

    郭  琳   办事处享受副科级待遇干部

    成      员:宋建庆   党政办公室主任

    王  玲   党建工作办公室主任

    马峰超   综合执法办公室主任

    李胜军   平安建设办公室主任

    王  军   区域发展办公室主任

    孙建萍   区域建设办公室主任

    郝国选   农业农村办公室主任

    胡江浩   城市管理办公室主任

    靳  琪   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冯彦杰   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

    靳国庆   鸿苑社区党支部书记

    尹燕燕   智汇谷社区党支部书记

    曹小康    交警五大队七中队指导员

    辖区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周亚辉任办公室主任,城市管理办公室主任胡江浩、便民服务中心主任靳琪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设在城市管理办公室,负责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具体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8个工作组:

    1.铁路沿线、河渠治理工作组

    牵头部门:城市管理办公室

    组    长:周亚辉

    2.卫生健康环保治理工作组

    牵头部门:便民服务中心

    组    长:夏伏军

    3.社区楼院及窗口单位治理工作组

    牵头部门:退役军人服务站

    组    长:冯可攀

    4.工地(包括建筑、拆迁、待建工地)治理工作组

    牵头部门:综合执法办公室

    组    长:杨  振

    5.交通秩序治理工作组

    牵头部门:执法中队

    组    长:李  华

    6.市容环境卫生(包括街道、城乡结合部)治理工作组

    牵头部门:城市管理办公室

    组    长:周亚辉

    7.汽配市场治理工作组

    牵头部门:区域发展办公室

    组    长:姚国庆

    8.“六小”行业治理工作组

    牵头部门:市场监督管理所

    组    长:刘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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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兴达路街道办事处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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