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城市管理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 索引号:00525312X/2020-00025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公报公示/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郑州市城市管理局
  • 关键词:综合,政务
  • 文号
  • 成文日期:2020-06-03
  • 发布日期:2020-06-03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郑州市城市管理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2019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中央、省、市城市工作会议和省、市党代会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和《郑州市2019年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以“加强学习、提升素质,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强化服务、树立形象”为目标,以开展服务型行政执法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为载体,以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为契机,以提高工作人员素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和提升行政执法水平为重点,不断完善配套措施和具体实施办法,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形象、增强城市竞争力,推进郑州市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现将我局2019年度法治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情况

    (一)立法工作。在立法资源有限的情况下,我处与市人大和司法局等部门密切联系,广泛调研、积极争取,取得了丰硕成果。按照年度立法计划,《郑州市停车场建设管理条例》列入市人大地方性法规正式项目,经郑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19年6月27日通过,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9年7月26日批准,自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郑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已经2019年9月26日市人民政府第3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郑州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多次修改,征求专家及各相关单位意见,形成业务稿,已经提交司法局业务会讨论审议。《郑州市违法建设查处管理办法》已经形成征求意见稿,将于近期向各相关单位征求意见。《郑州市城市供热与用热管理条例》作为我局2020年地方性法规的申报项目。《郑州市城市管理数字化管理办法》、《郑州市城市快速路管理办法》作为2020年政府规章的申报项目。

    (二)依法行政制度建设情况。印发《郑州市城市管理局关于调整依法治市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成立了由李雪生局长担任组长的依法治市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领导班子变动情况适时进行了调整。年初局党委在研究今年工作时就把依法治市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和局系统年度工作目标考核。4月份,我处组织召开依法行政工作会议,印发了《郑州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2019年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要点的通知》,并及时转发了市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等相关文件,研究推进依法行政相关工作,商讨服务型行政执法推进情况。

    (三)普法工作和领导干部学法情况。按照要求,我处制定并印发《郑州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郑州市城市管理局2019年度学法计划的通知》、《郑州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2019年度学法用法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郑州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郑州市城管系统宪法学习宣传活动方案的通知》、《郑州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郑州市停车场建设管理条例宣传贯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郑州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郑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宣贯方案的通知》等普法和学法文件和资料。已经组织开展中心组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郑州市停车场建设管理条例》、《郑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活动4次。组织普法宣传活动4次,组织执法培训4期,制定并印发《郑州市城市管理局深入开展职工普法教育活动》、《郑州市城市管理局四举措掀起学法用法新高潮》、《郑州市城市管理局深入开展职工普法教育活动》、等普法简报和普法资料。按照《中共郑州市市委宣传部 中共郑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郑州市司法局关于开展<2019郑州市“12.4宪法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的要求,制定《郑州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12.4宪法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方案的通知》,积极开展“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以“12.4”国家宪法宣传日为契机,通过悬挂横幅、设立城市管理咨询服务台、摆放法治宣传版面、向群众发放宪法及城市管理方面的宣传册以及法律法规单行本等形式,着重宣传了《宪法修正案》重点和城市管理的主要职责和范围,为全市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营造浓厚氛围。

    (四)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建设情况。制定《关于印发郑州市城市管理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范围的通知》、《关于印发郑州市城市管理局重大事项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通知》等文件,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性论证制度。今年年初,我处在开展城市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停车场管理等立法工作时,通过局门户网站、座谈会等方式与专家、群众和企业积极互动,广泛听取采纳社会各界对生活垃圾分类、建筑垃圾管理、停车场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建立健全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咨询制度。在重大行政决策制定过程中,我处积极邀请专家学者、法律顾问开展重大行政决策的专家咨询工作,形成了规范、科学的行政决策体制。在推进《郑州市停车场建设管理条例》、《郑州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等立法过程中,知名法学专家和司法务实工作者等对修订草案提出专业化的意见和建议,从而保证立法质量,提高行政效能,推动依法行政。

    (五)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情况。我处制定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实施细则》,建立“一单两库”(即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合理确定抽查的比例和频次,规范了行政检查行为,同时将检查信息上传到“互联网 监管”平台,做到监督事项全覆盖。根据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释、机构和职能调整等情况,加强行政职权事项动态调整;对涉及生态违法处罚过低、阻碍改革发展或与当前“放管服”改革精神相违背的权力事项,及时研究修改意见、进行取消调整。制定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及相关实施方案,结合新的规定又制定了《行政执法音像记录管理制度》等,制定印发了《案件办理程序规范(试行)》,完善了《郑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系统规章制度》,明确具体操作流程、规范行政职权履行和执法程序管理,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

    (六)执法体制改革进展情况。市、县(市、区)、管委会均组建成立城市管理局,加挂城市综合执法局牌子,列入政府工作部门,实现城市管理和执法机构综合设置。同时,强力推进管理执法重心下沉。原来的城市管理体制是管理和执法事项分散在不同的管理部门,大部分浮在市一级,各区尤其办事处的管理权限很少,存在政府缺位、街道错位、社区越位、社会整体服务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已不能适应城市发展的需要。经过改革,按照“能放则放、能下则下”的原则,把部分管理事项归口到城市管理部门,然后交由各区管理,并下沉到办事处具体实施,解决“看得见的管不了,管得了的看不见”城市治理中“最后一公里”问题。市级主要负责城市管理和执法工作制定标准、督导检查和考核奖惩,不承担具体管理事项,彻底改变以前市级既是教练员又是运动员的管理模式。在执法方面,市级存在规划、建设、房管、城管、园林、市政、质量安全等多支执法机构,部门间各自为政,效率较低。通过改革,将原7支执法队伍整合为一支执法队伍,切实解决了住建系统多头执法、多层执法和重复执法问题。同时,积极推进执法重心下移,全市城管执法行政处罚权责事项从原来的300多项增加到1002项,改革后,区级行使的行政处罚权责事项从原来的200多项增加到794项,大部分处罚事项交由区级来承担,市级仅保留一小部分处罚权。

    (七)法律顾问制度实施情况。完善“事前防范为要、事中控制为主、事后补救为辅”的法律风险化解机制,把“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提升我局依法行政的合法性和公信力。今年年初,我处草拟法律顾问合同,3月份完成了和仟问律师事务所及思敬律师事务所的法律顾问合同签订工作。做好法律顾问制度的建立、完善和组织实施工作,发挥法律顾问在规范性文件审查、重大项目洽谈、重大合同、重要法律文书起草以及行政复议、诉讼和其他涉法职务方面的作用。聘请专业的律师团队为城市管理系统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确保城市管理系统重大行政决策的科学性和合法性,有效防范行政管理活动中的法律风险,切实提高城市管理系统依法行政管理建设法治政府水平。

    (八)法制审核工作。截至12月10日,我处共对630起涉及规划、建设、房管、城管等行政处罚案件进行法制审核。其中450件行政处罚案件已经按时提交局党组会研究讨论。下达拆除违法建设决定、查封现场决定、停水停电决定共320余件,向各相关单位发函200余份。截至12月份我处共审核行政文680件,提出意见520余条,其中规范性文件7件,已经按照要求将规范性文件及相关资料上传至郑州市规范性文件数据库管理系统。按照要求,严格落实《郑州市城市管理局机关合同审查细则》,规范行政机关合同审核工作流程,加强合同审查、备案工作,共审核合同72件,提出意见100余条。

    (九)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等制度规定,明确具体操作流程,重点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执法行为,实现全过程留痕、可回溯管理。积极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将执法依据、执法权限、执法程序、执法结果、监督方式等事项依法公开,让行政执法在阳光下运行。推行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重在依法行政,确保每项重大执法决定必须经过合法性审查,守住法律底线。

    (十)案卷评查工作。组织相关单位和处室制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制度,并坚持推进案卷评查、执法例会等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将这项工作作为城管系统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进“强、转、树”工作的重要抓手,研究制定出台案卷评查(分)标准、行政执法工作考核实施细则、案卷文书格式范本、案卷文书样本卷等一系列制度文件,实现了评查工作有规可依。建立评查疑难问题会商、交流制度,确保评查结果准确、公正。围绕每案卷集中评查发现的问题,定期召开执法例会,通报、交流执法办案经验,落实整改措施。2019年,我局以省、市法制办文书格式为底版,修改完善了“郑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文书样本”,并将新文书运用纳入案卷评查范畴,现已完成局系统千三季度案卷评查工作,目前正着手第四季度案卷评查工作推进。

    (十一)执法培训工作。制定《郑州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2019年度郑州市城市管理系统法制工作培训方案>的通知》,以“规范执法”为主题,全面推进规范执法行为年活动开展。认真落实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年度学法计划和业务培训计划,采取邀请专家领导授课、现场观摩、技术比武、以案说法等形式,着重提升行政执法人员业务素养和实际办案能力。今年以来,分二批组织全员进行集中执法业务培训;通过开展法制集中培训月、自主学习月、月考月评等形式,努力打造学习型、实用型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伍。全局上下通过以考促学、以学促能,不断提升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

    (十二)局机关复议、诉讼案件的协调、组织、应诉工作。今年我局共收到诉讼案件20件,其中民事诉讼案件3件、行政诉讼案件17件、已经审结14件。行政复议案件4件。对于涉及我局的每一个诉讼和复议案件我处及时会同局法律顾问,协调组织相关处室(单位),做好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同时严格落实行政诉讼案件行政负责人出庭制度。对今年已经结案的诉讼案件全部整理归档,并将统计数据上传至依法行政督导平台。按照《行政诉讼法》和《行政复议法》要求,建立健全行政诉讼工作和行政复议工作各项工作制度。主动与法院机关沟通联系,依法积极应诉,积极配合法院做好开庭审理工作,尊重并自觉履行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裁定。积极开展典型案例指导工作,充分发挥行政应诉工作在依法行政中的指导、规范和促进作用。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加强对行政败诉案件的监督管理,推动行政败诉问责工作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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