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登封分局关于登封市城南污水处理厂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的公告

  • 索引号:416264958/2020-00167
  •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业务信息/环评公示
  • 发布机构: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登封分局
  • 关键词:环境保护
  • 文号
  • 成文日期:2020-06-12
  • 发布日期:2020-06-12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登封分局关于登封市城南污水处理厂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于2020年6月12日对登封市城南污水处理厂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审批。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告知。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登封市城市管理局

    登封市城南污水处理厂工程

    登封市城南区北旨村西南部

    河南郑综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总投资17417.85万元,占地面积约63.75亩,总投资约17417.85万元,新建一个生活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为25000m3/d,敷设污水管网11km。项目“预处理 多段AO 高效沉淀 纤维转盘过滤 次氯酸钠消毒”工艺,出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中规定的一级标准的A标准及回用水标准要求。

    一、废气:项目产生的恶臭主要是进水部分(格栅间、进水泵房、沉砂池)及后续污泥处理系统,采用加盖(污泥脱水机房产臭设备上方设置密闭集气罩)负压收集臭气,经生物滤池除臭系统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城镇污水处理厂水污染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表4等标准要求。项目设置100m卫生防护距离。

    二、废水:项目产生的职工生活污水进厂内污水处理系统处理。污水厂处理达标后的尾水一部分回用于花舞人间旅游景区作为景观及绿化用水,一部分回用于登封市发电厂作为循环冷却水系统用水,一部分排入金屑沟。排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及回用水水质限值。

    三、噪声:噪声源为水泵、鼓风机等设备运行噪声,通过采取消音器、减振基础、建筑隔声和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固废:污泥含水率降低至60%以下后送至当地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生活垃圾、栅渣、沉砂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至垃圾填埋场。

     

    电话:0371-62856758

    通讯地址:登封市大数据管理局二楼环保局窗口

    附件
  • 03登封市城南污水处理厂工程报批正文(PDF版).pdf
  • 登环建表[2020]40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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