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

  • 索引号:005303449/2020-00048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部门财政预决算
  • 发布机构:登封市医疗保障局
  • 关键词:部门预算
  • 文号
  • 成文日期:2020-06-12
  • 发布日期:2020-06-12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登封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三、人员构成情况

    四、车辆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见附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一、政府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二、支出预算说明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五、政府采购情况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七、预算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八、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九、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十、空表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拟订全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离休人员医疗保障、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医疗保障、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拟订全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对全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组织拟订全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

     

    (四)贯彻执行国家、省、郑州市制定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确定乙类目录药品中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的个人负担比例,组织拟定医保支付标准。

    〈五)组织拟订全市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药服务价格成本调查和成本监审制度,加强对医药服务价格的监督检查;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贯彻执行国家、省、郑州市药品和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监督实施全市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

    (七)拟订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门诊规定病种和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全市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拟订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九)承接上级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做好已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的服务和监督工作。

    (十)负责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内设机构:办公室、规划财务和法规科、待遇保障科、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科、基金监管科。

    三、人员构成情况

    登封市医疗保障局共有编制8人,其中:局长 1名,副局长2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5名。事业编制15人;在职职工16人。

    四、车辆构成情况

    登封市医疗保障局参加公车改革,公车数量为0辆。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0年收入预算45001.3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5001.35万元(财政拨款45001.35万元)。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0年支出预算45001.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43万元,项目支出44936.92万元。

    (一)按功能科目分类,包括行政运行支出58.8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7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100万元、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3000万元、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39993.72万元、城乡医疗救助800万元、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43.2万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64.4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3.7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0.64万元,项目支出44936.92万元。

    (三)主要项目

    1、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100万元。

    2、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3000万元。

    3、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39993.72万元。

    4、城乡医疗救助800万元。

    5、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43.2万元。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45001.35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45001.3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医疗保障项目支出44936.92万元,占99.8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万元、医疗卫生支出1.2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7万元 ,三项占0.01%;行政运行支出58.81万元,占0.13%。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45001.3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3.7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等等;公用及运转经费40.6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及燃料费、购置费等等。

    (四)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0元。

    (五)“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0.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0年,医疗保障局运行经费安排40.64万元,主要用于日常运转,其中:办公费24.58万元,会议费0.5万元,培训费3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差旅费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06万元。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43.62 万元。流动资产为2.98万元,占资产总额的6.83 %;固定资产为40.64万元,占资产总额的93.17 %。其中:单价5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为0万元;其他固定资产为40.64万元。无形资产金额为0万元。

    七、预算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0年登封市医疗保障局纳入绩效填报范围的项目共有五个:

    1、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100万元,此项目已按照预算处要求完成绩效目标编制,并通过审核;

    2、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3000万元,此项目已按照预算处要求完成绩效目标编制,并通过审核;

    3、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39993.72万元,此项目已按照预算处要求完成绩效目标编制,并通过审核;

    4、城乡医疗救助800万元,此项目已按照预算处要求完成绩效目标编制,并通过审核;

    5、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43.2万元,此项目已按照预算处要求完成绩效目标编制,并通过审核;

    八、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的通知》(财预〔2017〕98号)要求,从2018年起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根据政府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的不同特点,分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两套科目之间保持对应关系。根据经济分类科目改革要求,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两套经济分类科目反映全部预算支出。

    九、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十、空表情况说明(公开空表的主要原因)

    1.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空表的主要原因是没有政府性基金业务。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空表的主要原因是没有国有资本经营业务。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所属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等。

    2.“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4.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
  • 2020年登封市医疗保障局预算公开表.xls
  • 2020年登封市医疗保障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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