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区农委组织开展新《森林法》宣传活动

  • 索引号:005267281/2020-00021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发布机构:中原区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 关键词:工作,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文号
  • 成文日期:2020-06-22
  • 发布日期:2020-06-22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中原区农委组织开展新《森林法》宣传活动

    为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维护森林资源安全,有效遏制侵占破坏林地、乱砍林木行为。6月22日上午,中原区农委在阳光四季园开展以“保护森林资源 守护绿水青山”为主题的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以下简称森林法)普法宣传活动。新《森林法》将于今年7月1日起实施。新《森林法》充分体现出“生态优先、保护优先”的原则,国家建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加大公益林保护支持力度;实现从生产性森林向生态性森林转变,从计划性管理向市场化管理转变;取消了木材运输许可制度,调整了林木采伐许可范围;新增“森林权属”章节,明确森林权属,加强产权保护。此外新《森林法》还专门增加植树节的规定,明确每年3月12日为植树节。
           活动中,工作人员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发放新《森林法》宣传资料、现场答疑等方式,向群众宣传新《森林法》相关法律法规,耐心细致的为在场群众进行林业相关知识的讲解,普及林业的法律法规,解答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
           此次普法宣传活动,旨在提高人民群众加强森林资源保护意识,增加维护森林资源安全的责任感,动员全民参与到保护家乡的绿水青山氛围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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