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等四部委联合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

  • 索引号:MB1821951/2020-00126
  •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食品药品监管/业务信息/食品药品专项整治
  • 发布机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 关键词:校园食品安全
  • 文号
  • 成文日期:2020-06-28
  • 发布日期:2020-06-28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市场监管总局等四部委联合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会同教育部、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方案(2020-2022年)》(以下称《行动方案》),部署开展2020年至2022年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求各地全面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和校外供餐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切实强化监管,治理突出问题,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在落实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方面,《行动方案》要求学校制定明确、可操作的校园食品安全防控要求和食品安全自查制度、自查计划,并严格落实;要以肉蛋奶、米面油等食品原料为重点,实行大宗食品公开招标、集中定点采购制度;要大力推进食堂“明厨亮灶”;要建立并落实学校负责人陪餐制度;要加强学校食堂承包或委托经营管理;鼓励学校建立先进的管理体系,提升管理水平。 

    在落实校外供餐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方面,《行动方案》要求供餐单位制定科学有效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倡导建立HACCP或ISO22000体系;严格筛选食品原料供应商,严格执行食品原料进货查验要求;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规范食品加工制作行为;主动接受监督,向学校、市场监管部门、教育部门公开食品原料采购和加工制作信息;定期对大宗食品原料、餐用具清洗消毒效果等进行检验检测。 

    《行动方案》要求各地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和频次,严惩重处校园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主动公开查处结果。同时,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监管,落实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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