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荥阳市人民法院预算公开

  • 索引号:005291986/2020-00007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部门财政预决算
  • 发布机构:荥阳市财政局
  • 关键词:部门预算
  • 文号
  • 成文日期:2020-07-02
  • 发布日期:2020-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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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2020年荥阳市人民法院预算公开

    2020年荥阳市人民法院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三、人员构成情况

    四、车辆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二、支出预算说明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五、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六、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十、空表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10.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和上级法院指定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

    2.审查和受理各类申诉案件,审判各类再审案件,处理涉诉信访。

    3.依法审判上级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

    4.依法办理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政案件判决和裁定执行事项及刑事案件判决和裁定中关于财产部分的执行事项;办理法律规定由基层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的执行事项。

    5.管理、使用本院的司法警察力量,保证机关和押解人犯的安全,维护正常的审判执行工作秩序。

    6.负责本院审判工作的管理监督、调查研究,总结审判工作经验。

    7.负责本院干警思想政治教育、法制宣传和业务培训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协同上级法院及县(市、区)主管部门管理本院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工作。

    8.负责本院的内部监督和法官惩戒工作。

    9.管理本院的有关经费及物资装备。

    10.负责本院司法技术鉴定、通讯、网络信息等技术管理工作。

    11.全面领导基层人民法庭工作。

    12.负责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培训、使用、考核、奖惩等相关工作。

    13.自觉接受上级法院对审判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14.做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

    15.完成其他应由基层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二、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荥阳市人民法院设置内设机构10个:诉讼服务中心、 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局、政治部(机关党委)、综合办公室、审判管理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

    下属单位:荥阳市人民法院后勤服务中心(不作为内设机构计算)。

    本预算为部门汇总预算。

    三、人员构成情况

    部门机关及归口预算管理单位人员共有编制 138 人,其中:行政编制  119人,事业编制19  人;在职职工164  人,离退休人员53人。

    四、车辆构成情况

    我院现有执法执勤车辆23辆,特种技术用车2辆。一般公务用车5辆。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0年收入预算 4242.35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  4242.35万元(财政拨款 4242.35 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0 万元、专项收入 0 万元、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 0 万元、其他收入  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 0 万元,转移支付收入  0万元。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0年支出预算 4242.35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2918.90 万元,项目支出  1323.46万元。

    (一)按功能科目分类,其中:一般公共安全支出3663.6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25.4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5.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148.24万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2918.9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2386.2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454.32万元,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78.39万元,项目支出 1323.46 万元。

    (三)主要项目: 

    1.司法辅助、司法行政人员绩效考核奖39.96万元

    资金测算: 司法辅助29人 ,

    7857.62*29人=227871元

    司法行政15人,

    11445.6*15人=171684元

    2.员额法官绩效90.27万

    资金测算: 2020年员额法官47人,

    19206*47人=902682元

    3.司法辅助人员经费488.60万元

    2020年司法辅助人员 146人(含2019年正在招录辅助人员10名)每月实发工资1800元,每月每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938.8元。

    (1800 938.8)*12个月*146人=4798377.6元

    每人每月服务费50元

    50*12*146=87600元

    4.平安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奖励109.07万元

    依据郑政法[2010]8号关于印发<<郑州市平安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奖励一个月工资的具体办法>>的通知

    (2)法院信息化建设100万元

    (3)法院办案费325.78万元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 4242.35 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0万元。与2019年预算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减少81.75  万元,2020年项目支出减少。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减少 332.15 万元,2020年预算没有安排政府基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4242.35  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3663.67万元,占8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25.45 万元,占 8 %;医疗卫生支出 105 万元,占  2.5 %;住房保障支出148.24万元,占3.5%。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2918.90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464.58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 454.32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费、租赁费、 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 0 万元。

    (五)“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 65 万元,会议费预算 3.6 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 0 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预算数与2019年一致。

    2.公务用车购置费 0 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6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与2019 年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与 2019年一致。

    3.公务接待费 5 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预算数与 2019年一致。

    4、会议费 3.6 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召开的各类会议支出,预算数与2019年一致。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0年,运行经费安排 454.32 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的办公费、水电费、维修费、差旅费等支出。其中:办公费308.70 万元,公务用车交通补助99.88  万元,福利费23.28万元,工会费22.46万元。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比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减少3.35万元,因为2020年在职人员减少,在职公用经费减少。

    五、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的通知》(财预〔2017〕98号)要求,从2018年起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根据政府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的不同特点,分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两套科目之间保持对应关系。根据经济分类科目改革要求,我院《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两套经济分类科目反映全部预算支出。

    六、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 34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300万元,维修服务支出40万元,具体采购明细如下。

    1.印刷品,单价 50 万元,数量  1批,共计 50 万元;

    2.其他维修,单价40  万元,数量 1 个,共计40  万元;

    3.办公家具,单价20万元,数量1批,共计20万元;

    4.车辆维修及配件采购,单价30万元,数量1个,共计30万元;

    5.其他网络设备,单价200万元,数量1批,共计20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年初,本部门共有车辆 30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5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2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2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4 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  台(套)。

    八、预算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我院2020年共安排项目支出 11 个,均是运转支出,金额 1323.46 万元,其中纳入年初预算项目绩效自评的0个。

    九、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我院2020年预算安排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共有0项。

    十、空表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8。空表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0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项目。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表9。空表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此项业务。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四部分  附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表

    10.政府采购预算表

    附件
  • 【01】2020年荥阳部门预算批复表.xlsx
  • 【02】2020年荥阳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 【03】2020年荥阳部门预算公开附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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