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国三车辆营运证的公告

  • 索引号:005291417/2020-00047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荥阳市交通运输局
  • 关键词:综合,政务,公告
  • 文号
  • 成文日期:2020-07-03
  • 发布日期:2020-07-03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关于注销国三车辆营运证的公告

     

    为认真落实《关于印发河南省交通运输行业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豫交明电(2020)17号)、河南省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关于做好全省营运柴油货车治理工作的通知》(豫交运安监【2020】3号)等文件精神要求,做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工作,荥阳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对2020年度《道路运输证》年审到期的国三车辆不再办理年审手续,并依法将《道路运输证》予以注销(车辆明细附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被注销《道路运输证》的车辆不得继续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如被注销国三车辆继续从事经营活动,一经查出,依法处理,并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附:被注销《道路运输证》国三车辆明细

     

    附件
  • 荥阳市国三车辆淘汰台账.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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