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与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郑州鑫晟辉实业有限公司 | 郑州鑫晟辉实业有限公司年产39900吨印刷及包装材料建设项目 | 郑州市新密市循环经济专业园区内 | 河南聚力联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生产工艺:包装纸印刷工艺:外购包装纸—印刷机印刷—卷筒—成品入库;淋膜纸复合工艺:外购淋膜原纸、PE颗粒—流延复合—分切—卷筒—成品入库;塑料包装膜工艺:外购PE、PVC颗粒—搅拌混合—吹塑—冷却成型—卷制成型—塑料包装膜入库;EVA热熔胶涂布包装纸工艺:外购EVA颗粒、原纸—涂布机热熔涂布—分切—卷筒—成品入库;环保型气相防锈包装纸加工工艺:外购防锈原纸、环保型气相缓释液—涂布机水性涂布—卷筒—分切—成品入库 | 1、废水。(1)生产过程冷却水经循环冷却塔(1套)循环使用,定期更换,更换的循环冷却水用于车间洒水抑尘,不外排;(2)生活污水排入河南省新密市恒丰纸业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新密市造纸群工业污水处理厂作进一步处理,最终排入双洎河。 2、废气。(1)厂房内设置单独密闭的加工车间,将设备印刷机、吹膜机设置在1#独立密闭的车间内,将淋膜机、高速热熔胶涂布机设置在2#独立密闭的车间内,各设备产污点分别设置集气罩,采用负压集气的方式,将2个密闭的加工车间产生的有机废气通过1套“有机废气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印刷废气满足《印刷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6-2020)要求:排气筒挥发性有机物非甲烷总烃排放限值(有组织非甲烷总烃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浓度:40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1.0kg/h;企业厂区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值为:6.0mg/m3)。淋膜、热熔胶涂布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附件1中:印刷行业废气排放口非甲烷总烃的建议排放浓度限值50mg/m3、去除率70%,工业企业边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建议值非甲烷总烃其他行业:2.0mg/m3的要求)。吹塑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排放限值标准(排气筒高度应按环境影响评价要求确定,且至少不低于15m;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浓度限值100mg/m3)。依据《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标准要求,重点地区收集的废气中非甲烷总烃初始排放速率≥2kg/h,应配VOCs处理设施,处理效率不低于80%,采用的原辅材料符合国家有关低VOCS含量产品的除外。本项目使用的水性油墨,热熔胶等,收集废气中非甲烷总烃初始排放速率为0.75kg/h,项目有机废气处理措施采用催化燃烧装置,处理效率为94%,可以满足该标准要求。将防锈涂布机设置在3#独立密闭的车间内,在防锈纸涂布机上方设置集气罩,采用负压集气的方式,通过1套“喷淋塔 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和有机废气处理共用1根)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排气筒高度15m,排放速率4.9kg/h;NH3无组织厂界排放浓度≤1.5mg/m3)。安装在线监测,与环保部门联网。 3、噪声。对各产噪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采取安装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后有效降噪;项目厂界噪声排放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原料包装袋、边角废料、不合格产品、废溶剂袋、废桶、废印刷版、废洗车水及废橡皮布、废活性炭、废机油以及生活垃圾。生活垃圾评价建议在办公区设置生活垃圾桶若干,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原料包装袋收集于固废暂存间内,定期外售;边角废料分类收集,能回用的回用于生产过程;不能回用的,收集后集中外售;不合格产品回用于生产过程;废溶剂袋收集后外售;废桶、废印刷版、废洗车水及废橡皮布、废活性炭、废机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 / |
郑州鑫晟辉实业有限公司年产39900吨印刷及包装材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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