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分解》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细化任务,明确责任
各单位要将所属的重点工作进一步细化、量化,制定工作推进计划,明确工作具体任务内容、阶段目标和具体责任领导等,并于7月15日下午5:00前将各自承担的重点工作推进计划报送至市政府督查室。
二、密切协作,狠抓落实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本单位承担任务落实的第一责任人,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亲自参与工作筹划,亲自安排部署,亲自推动落实,确保各项重点工作落实推进。在任务落实中,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互通信息,密切配合。牵头单位切实负起责任,加强工作统筹,主动做好与责任单位沟通对接,强化调度,平衡推进各项工作。各责任单位要积极配合牵头单位,主动与牵头单位沟通对接,形成有效合力,确保各项重点工作有序推进。
三、强化督查,确保进度
市政府将工作报告各项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列入重点督查事项,纳入全市年度综合考评,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适时开展专项督查。从7月份起,各牵头单位于每月25日之前将重点工作推进情况,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市政府督查室,电子版发至dfszfdcs@126.com信箱,联系电话:62863409。
附件:1. 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分解
2. 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推进计划
3. 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推进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