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区科技局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郑州市众创空间备案申报工作的通知

  • 索引号:005267070/2020-00031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中原区科学技术局
  • 关键词:2020年度郑州市众创空间备案申报
  • 文号
  • 成文日期:2020-07-10
  • 发布日期:2020-07-10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中原区科技局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郑州市众创空间备案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郑州市众创空间管理办法》(郑科〔2015〕99号)要求,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0年度郑州市众创空间备案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申报对象为在郑州市内注册,符合《郑州市众创空间管理办法》(郑科〔2015〕99号)有关条件和要求的众创空间。同时,按照我市建设“四个一批”的要求,体现创新创业载体提质增效的发展方向,强化绩效导向原则,对2020年新备案的郑州市众创空间,增加以下要求:
    1. 在孵企业中经备案的科技型企业不低于3家。
    2. 在孵企业的注册地和主要研发、办公场所须在本众创空间场地内。
    3. 众创空间运营主体的运营和注册时间满一年(2019年7月10日之前)。

    二、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按附件一《郑州市众创空间备案申报书》相关内容完整填写。

    三、报送流程

    1. 单位网上申报。申报单位需先登录郑州市科技局官方网站:http://zzkj.zhengzhou.gov.cn/,点击科技业务管理系统进行注册。经市科技局审核通过后,方可登录账号进行填报及上传附件(上传的各类附件均要求为PDF格式)。经申报单位管理员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提交后,通过网络申报系统生成申报书,正式申报书带有条形码(注:附件材料纸质件可由系统生成,也可提供复印件)。网上填报的申报书内容及上传的附件材料须与纸质件保持一致。

    2. 县区网上审核。开发区、县(市、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报送材料进行网上审核,确保数据同孵化载体建设运营情况真实一致,如需补充材料及时通知企业补充完整,符合要求的审核通过。

    3. 市科技局网上审核。市科技局对通过县区网上审核的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通过后申报单位方可打印纸质材料。

    4. 材料报送要求:申报单位打印纸质材料要求A4纸双面打(复)印,书籍式装订,一式两份(加盖企业公章),报送到开发区、县(市、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开发区、县(市、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报送《郑州市众创空间推荐汇总表》一式一份(加盖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公章)(推荐表见附件二)。

    上述材料统一报送至郑州市科技局1011室(工人路陇海路交叉口东南角),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四、填报时间安排

    (一)网络服务器开放时间:7月13日8:30——8月7日17:30;

    (二)郑州市科学技术局受理纸质申报材料截止时间:8月13日17:30。

    五、有关要求

    各开发区、县(市、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本辖区内符合要求企业的填报工作,并及时审核,确保按时提交申报材料,逾期将不再受理。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郑州市科技局科技金融与服务业处  韩 雄  67182170

    材料受理:胡涛  67180916

    注册、审核及密码找回请咨询:科技开发中心  67185914或加QQ群741335410

    电子信箱:kjjryfwyc@163.com

    中原区科技局:61313593

    邮箱:kejiju812@126.com

     

    附件:

    1. 郑州市众创空间备案申报书

    2. 郑州市众创空间推荐汇总表

    附件
  • 附件_1: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郑州市众创空间备案工作的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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